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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 SPIDER FROM MARS</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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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BuildDate>Tue, 26 Jul 2005 03:02:59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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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冼岩：朱将军放言“核攻”的话外玄机</title>
		<description>	中国国防大学防务学院院长朱成虎少将日前在会晤来自香港的一个记者团时说，如果华盛顿军事介入台海冲突，中国可向几百个美国城市发动核攻击。一石激起千层浪，中国将领这种前所未有的强硬姿态引起外界强烈反应，美国某议员当即致函中国驻美大使周文重，严厉指责朱少将以“核攻”威胁美国；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第二天作出反应，称朱成虎的说法“高度不负责任”。次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朱成虎的讲话反映的是他个人的观点；与此同时，外交部发表声明称“中国绝不容忍台湾独立，而且不允许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国际舆论及中国民间对朱将军言论的抨击、猜测之声，至今不绝于耳。但是，由于评论者对中国政治运作的内部机制及中国当 前的国际处境缺乏明晰观照，种种议论大多流于隔靴搔痒，不能中其鹘的。
有一点是肯定的，在现行体制下，朱成虎的讲话绝非情绪宣泄，而是深思熟虑的动作； 它也绝不仅仅只是“反映他个人的观点”，而是在执行官方某种布署。作为现役高官， 朱成虎们并非不可拥有与官方立场不同的个人看法，但这种看法不会在面对境外媒体的 敏感场合公开发表。象刘亚洲那种“务虚”言论已引起外界众多猜测，更何况是在这种 可能引发中美关系重大风波的现实问题上？
	一，朱成虎讲话负有何种使命？
	从朱成虎讲话内容看，无非是在台海问题上对美国发出核威胁，阻吓其军事介入台海冲 突。这一警告毫不新鲜，中国军方高官早已作过类似警告；即使无人警告，美国决策层 在判研是否“军事介入台海冲突”时，也不可能不想到这点：谁都知道中国为什么要研 发核武器，美军如介入台海冲突，形同中美两国正式开战；战略核武器作为中国唯一可 能有效反击美国的手段，不可能束之高阁。既然二战后期已居绝对优势的美军为避免自 身伤亡、加速战争进程都可以扔下原子弹，在常规战争中处于绝对劣势的中国先启核武 并不令人意外。先启核武虽然违背了中国历来宣称“不首先动用核武器”的立场，但美 国如军事介入台海冲突，已公然违背国际法准则、践踏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原则，此时中 国因势变通修改自己的核武政策，又算得了什么？
	既然对这一点彼此已心中有数，还有什么必要将它提到桌面上来、授人以柄，加剧中国 方面所不愿见的中美紧张？显然，朱成虎讲话，不是讲给早已心知肚明的美国决策层 听。有美国国防官员称，朱成虎讲话是向所有亚洲国家发出信号，表示中国并不惧怕美 国的军事力量&#8211;这种说法同样是强为之解，中国发出这种信号毫无意义，只会被视为虚 张声势。
	站在中美关系大局上作俯瞰，朱成虎讲话很可能标志着中国在与美国较量的策略水平上 已上升到一个新层次。这种策略提升源于对美国国内政治运作机制认识的提升，与中国 不同，美国并非单一权力即能作出重大决策的国家，政府决策不但受立法机构、党派政 治层层制肘，而且必须接受舆论监督，争取民意认同。从根本上说，没有民意的支持， 美国政府难以实施任何重大举措。在前年的伊拉克战争前，美国政府就是通过炮制“大 规模杀伤性武器”及“9.11与伊拉克有关”等“错误情报”误导民众，从而赢得民意发 动战争。民主美国在作重大决策前，一定要造成民众认同，但这种认同不能通过强迫形 成，只能通过信息诱导。由于美国政府无法垄断开放社会的全部信息，别的势力也能利 用信息影响美国民意。当人心成为战场时，围绕对美国政府决策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美 国民意，心理战将层出不穷。
	朱成虎讲话标志着中国将积极而巧妙地参与这一场异时空的人心争夺战。毫无疑问，如 果将来美军介入台海冲突或主动发起对中国的军事行动，必须首先获得相当广泛的民意 支持及认同。从伊拉克战争经验看，如果美国政客已决意动手，他们总能找到动手理由 ，没有理由就炮制理由。在按照西方价值标准定义的“道义”层面，中国政府无力与美 国政府竞争民意同情；但是，如果美国人民已充分认识到对中国的军事行动所可能导致 的严重后果（核战对他们自己的严重伤害），他们会倾向于不以战争作为解决问题的手 段，阻止政客们发动战争。美国决策层如果已决意动手、冒险以求一逞，他们必然尽可 能扭曲事实真相，弱化军事行动后果的严重性，骗取民意支持。因此，对美国民众的信 息传播越早越好；如果已处在对立状况下，美国民众可能因为逆反心理不信任中国方面 发出的信息。越早让美国人形成中国“不惜核战”的印象，潜移默化下可能根深蒂固， 到时即可增加美国政府扭曲信息、愚弄民意发动战争的难度。
	及早介入，未雨绸缪，侧面出击，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决策层对美国政治的深入认识及对 中美态势的清醒把握。
	二，为什么是“个人观点”？
	在及早介入心理战的基本方针确定后，剩下来的问题是怎么实施，怎么避免副作用。公 开以“核攻”威慑美国，这既与中国长期坚持的“不会在发生冲突时首先动用核武器” 立场不符，又表现出对美国的强烈敌意，与中国欲继续谋求中美缓和的主旋律不符。因 此，这种观点不能直接以政府立场宣示，只能以形式上的“个人观点”、实质上的官方 立场传递。发言者必须具官方身份，但又不能在第一线正面位置上，这样既可清晰传递 信息、不易遭人误解，又不会惹出大麻烦；发言场合也须斟酌，既不能在官方正规仪式 上，又不能在纯私人场合，只有在有境外媒体介入的类似学术研讨活动中，声音才既不 会被湮没，事后又可撇清。
	实际上，这种以“个人观点”传递官方信息的方式，是西方国家惯伎。西方民主社会由 于官员言论不必强求一致，形成了多元表达、多向出击的机制。这种多向度、多层面表 达不同信息的机制，具较高灵活性，能完成复杂的外交动作及信息表达，达到多层次的 复杂目的。在这方面，中国才刚刚起步。在军界制造一些“杂音”，让外界以为中国存 在一个“鹰派”，让他们表达中国政府不方便直接表达的一些信息，这是一种成功尝 试。这样不但能够做到“该硬的时候硬，该软的时候软”，而且能够在同一时间表现出 ...</description>
		<link>http://misterrain.blogsome.com/2005/07/26/nuclear/</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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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敏感、銳利的紐約客──伍迪·艾倫</title>
		<description>	　　
　　提起伍迪·艾倫，常常會得到兩極化的反應，不論這些印象是來自他的作品或他的私生活。然而不可否認，這位身兼導演、劇作家、演員、爵士樂手的人物為喜劇片注入了新的元素，那些夾雜在可笑人物、連珠砲對白中對人生哲學及人性的探討宛如當頭棒喝，直使人在嬉笑之餘猛然驚醒。
	　　1935年12月1日出生於紐約布魯克林的伍迪·艾倫原名Allen Stewart Konigsberg，父母分別是來自蘇俄及維也納的移民，即使他們均在美國出生，但仍保有相當多的家族規範，因此伍迪是在一個極為傳統的猶太家庭中成長。他們家的經濟狀況並不好，父母常因此爭吵，而這些「兒童不宜」的畫面深植在小伍迪的腦海中，並化身為他日後的作品中一對對喋喋不休的怨偶，不過有趣的是這種生長環境並沒有讓他養成暴躁易怒的人格，相反地，他極少發脾氣，就連面對NG了十數次的演員亦然；而敏感、神經質性格的養成一部分是因為父母習慣性的爭吵引發對小孩的不耐，再加上小伍迪一直相當倒楣地老是遇上奇怪的褓姆，使得他從原本的開朗轉化為自閉內向，與家人們大剌剌的舉止簡直是南轅北轍。即便如此，伍迪在小時候仍展現了相當驚人的記憶力，但這並未讓他成為備受寵愛的資優兒，因為似乎所有的規矩都束縛不了他，因此他是家裏的磨娘精、老師眼中的麻煩人物，好在他很早就把這番天賦專注於電影上，因地利之便，走個幾步路就有戲院，伍迪於是得以自在地浸淫銀幕世界。
	　　自十七歲起，伍迪·艾倫就開始用這個藝名。1953年他進入紐約大學修習電影課程，不過很快地就因當掉了「電影製作」這門課而休學，此時他開始嘗試編劇的工作，最初受僱於喜劇演員大衛·艾爾伯(David Alber)。漸漸地他也為電視寫劇本，還曾身為派特·布恩(Pat Boone)的傳奇性電視劇《Your Show of Shows》的員工之一，不過薪資仍然相當微薄。在電視界的五年中，他還曾獲得艾美獎提名的肯定，所以努力並沒有白費，不過這番景況卻令他有些施展不開的感覺，終於他決定要成為一名表演者。在一段時間巡迴紐約各俱樂部的表演後，伍迪總算闖出了名堂，成為脫口秀表演中的常客，還在一九六四年發行了以自己為名的首張喜劇唱片。
	　　1965年，伍迪·艾倫首次參與電影工作，在克里夫·多納(Clive Donner)的笑鬧劇《What&#8217;s New, Pussycat?》中擔任編劇及演出，一方面仍持續他的脫口秀表演，但礙於時間的因素，次數已明顯減少了。六六年《What&#8217;s Up, Tiger Lily?》這部配上英語對白、描述日本間諜的爆笑電影可是完全依他的故事線而成。
	　　1967年在參與演出模仿○○七的《Casino Royale》後，他的劇作《Don&#8217;t Drink the Water》於百老匯上映，知名度大為提高。一九六九年，伍迪為CBS電視台執導了兩部短片──諷刺卓別林(Charlie Chaplin)《城市之光》(City Lights)的《Cupid&#8217;s Shaft》及另一部改編自《Pygmalion》的作品，他還在後者當中飾演一名猶太教士。
	　　伍迪·艾倫躋身為導演的第一部作品應該要算是1969年嘲弄幫派電影的《Take the Money and Run》，除了執導之外他還參與編劇及演出，而他的電影導演的身分到了1971年的《香蕉》及隔年的鉅作《性愛寶典》後更加確立。1972年，伍迪接著參與了赫伯·羅斯(Herbert Ross)的劇情片《Play It Again, Sam》的演出，隨後在73年又推出了自己執導的科幻喜劇《傻瓜大鬧科學城》，這部關於未來的奇想片笑料百出，再加上伍迪逗趣的模樣，著實令人絕倒。在幾部怪異風格的作品後，1975年的《愛與死》是伍迪·艾倫企圖將自己定位為嚴謹導演的關鍵作，這部描述拿破崙戰爭的諷刺劇囊括了多數歷史考證、俄國文化及電影，使其成為專供知識分子欣賞的高檔喜劇，明顯別於他以往的作品。
	　　1977年，榮獲奧斯卡的《安妮霍爾》是伍迪·艾倫創作生涯中的一大突破，這部苦中帶甜、深入探討人性的作品為喜劇樹立了新典範──談論靈魂探索及哲理，縱使當初使用的非線性敘述仍相當實驗性，尤其他在片中常直接面對鏡頭對著觀眾說話的方式；《安妮霍爾》不論在票房及影評方面均告捷，亦宣告了美國富智慧暨複雜性的喜劇新紀元的啟始。隔年，伍迪·艾倫推出與他一往幽默迥然不同的《我心深處》，深沈的氣氛讓人立刻聯想到他的偶像英格瑪·柏格曼(Ingmar Bergman)，然而這部獲得奧斯卡兩項提名的作品毀譽參半，其中有許多負面的批評是針對伍迪·艾倫竟如此馬虎地將自己的喜劇天分踐踏了。
	　　79年的《曼哈頓》再度將觀眾對他的信心拉了回來，整部片的成果也十分斐然，這部自傳性作品歌詠了伍迪對紐約的熱愛，並透過喬治·蓋希文(George Gershwin)的音樂、黑白畫面散發了無比的光彩，實為伍迪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隔年的《星塵往事》描述一位電影導演面臨觀眾對他的期盼及其本身的自我理念實現間左右為難的故事，無不使人聯想到費里尼(Federico Fellini)的不朽經典《8 1/2》。82年《仲夏夜性喜劇》的靈感來自柏格曼和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兩者，也是伍迪首度以他的新歡米亞·法蘿(Mia Farrow)擔綱的作品，而隔年結合新聞影片的力作《變色龍》讓伍迪的魅力持續延燒。
	　　在84年《百老匯丹尼·羅斯》之後，伍迪推出絢麗的《開羅紫玫瑰》，這部向巴斯特·基頓(Buster Keaton)的代表作《Sherlock Jr.》致敬的作品描述一位婚姻不如意的婦女在電影院中的一連串奇遇，令人著迷。隔年的傑作《漢娜姊妹》為伍迪嬴得第二座奧斯卡最佳原著劇本獎，很多人還因本片拿他和俄國的劇作大師契可夫(Chekhov)相提並論。86年以奧森·威爾斯(Orson Welles)當年嚇著了不少人的廣播劇《火星人入侵》為背景的《那個年代》可謂是伍迪這幾年來的喜劇力作，但他仍然朝著柏格曼式的路子走去，因此接連推出了《情懷九月天》和《另一個女人》兩部劇情片，只不過並未獲得觀眾和評論界的認同，至八九年尖銳的《罪與愆》雖然獲得了三項奧斯卡提名的榮譽，但也為伍迪執導筒的第一個十年劃下了一個暫歇號。
	　　進入90年代後，伍迪收斂起先前作品中時而浮現的傲慢態度，並在有限的預算之內罔顧時下潮流、執意為忠實的觀眾群拍攝他想要呈現的作品，包括90年的《艾莉絲》和92年的《影與霧》，但反應卻不盡理想，於是他又返回原來的創作形式拍攝《賢伉儷》，以真實電影的方式探究一段支離破碎的婚姻，然而這個故事竟活生生地發生在他和妻子米亞·法蘿身上，因為此時他倆正式宣告仳離，為的是伍迪和養女順宜(Soon-Yi)發生畸戀，米亞·法蘿還向法院申請保護令，讓伍迪不得再接近他們倆人共同領養的孩子。這件事在當時引起軒然大波，儘管現在伍迪和順宜已正式結為夫婦，這個行徑多數人仍無法接受。
	　　醜聞風波後，伍迪徵召了前任愛侶兼工作伙伴黛安·基頓(Diane Keaton)演出《曼哈頓神祕謀殺案》。94年，伍迪以《百老匯上空子彈》再度嬴得影評的青睞及七項奧斯卡提名的殊榮，95年《非強力春藥》又再度獲獎；96年，伍迪推出首部歌舞片《大家都說我愛你》，網羅了多位知名影星共襄盛舉，叫好又叫座。然而接連出現九七年的《Deconstructing Harry》和98年的《Celebrity》這兩部讓人相當失望的作品，教人不禁懷疑這位多才多藝的導演是否已江郎才盡。
儘管如此，伍迪·艾倫的作品還是值得一看，因為他以喜感又生活化的方式鮮活地傳達了現代人的焦慮，看著劇中人盤桓在兩難間、叨叨絮絮地訴說著自己的苦處，不管你是不是身在紐約，那配合著爵士樂或Big Band所襯托出的都會感絕對能使你感同身受，並不知不覺地將內心深處的疑難隨之告解、宣洩出來。
	【伍迪·艾倫作品一覽】
	·The Curse of the Jade Scorpion(2001)──製作、導演、編劇、演出
·Waiting for Woody(2000，電視節目)──飾演自已
·Cyber World(2000)──配音
·Pick up ...</description>
		<link>http://misterrain.blogsome.com/2005/06/27/allen/</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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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我和鲍伯-迪伦(Bob Dylan) -肖复兴</title>
		<description>	　　　 　　
　　　　1
　　
　　　　鲍伯·迪伦(Bob Dylan)属于60年代。
　　
　　
　　 　60年代，他二十多岁，和美国一样年轻。
　　
　　　　60年代，他抱着一把木吉他，沙哑粗糙地唱着民谣，从明尼苏达的矿区走来，并不高大茁壮的身影渐渐地在美国的背景中清晰起来。
　　
　　　　60年代，虽然有西班牙王子胡安·卡洛斯和希腊公主结婚，以及美国人诺曼·博劳克成功地培养出比原产量高三倍的高产小麦新品种这样能够让人高兴的好消息，但60年代是整个世界动荡的年代，短暂的好消息不能如方糖一样，稀释掉密布在整个60年代的灰色云层而让它变甜。
　　
　　　　60年代，是一个饥饿的年代：非洲的大饥荒，我国连续三年的人祸与自然灾害，估计全世界有三分之一的人口肚子空空在挨饿。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和联合国秘书长吴丹一起号召与饥饿做斗争。
　　
　　　　60年代，是一个战争的年代：苏联进行核试验，美国恢复了地下核试验。两个超级大国军备竞赛，苏联要在古巴建立导弹基地的争执不断，核裁军的呼吁不灵，据统计：苏美两国拥有的核武器的爆炸力相当于世界人均三吨TNT的爆炸力。整个世界坐在随时可能爆炸的火山上。
　　
　　　　60年代，是一个运动的年代，整个世界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了瓢：不仅中国搞了文化大革命运动，欧洲也是学潮不断，美国出现反种族歧视的示威运动，意大利出现了工人罢工运动，拉美不少国家跟随卡斯特罗搞革命运动，骚乱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60年代，是一个暗杀的年代：肯尼迪在达拉斯被暗杀，没过多久，马丁·路德·金在孟菲斯被暗杀。
　　
　　　　60年代，是一个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矛盾冲突的年代：苏共22大召开后的非斯大林化，苏联武装占领布拉格，我们和苏联的珍宝岛战役，柏林墙的迤逦建立⋯⋯
　　
　　　　鲍伯·迪伦的歌声就是响彻在这样的60年代。
　　
　　　　鲍伯·迪伦就像是上帝专门为60年代而创造的歌手一样，敏锐地感知着60年代的每一根神经。鲍伯·迪伦的诞生，宣布了50年代的结束，宣告了跨掉的一带和忧郁的布鲁斯、乡间民谣的50年代的结束。
　　
　　　　60年代初，鲍伯·迪伦在进行他的巡回演出之前，特意到医院去看望他所崇拜的病危中的上一代民谣大师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然后踏上他自己新的旅程。这是新一代和老一代的告别仪式，意味着50年代真的无可奈何也义无反顾地结束了。
　　
　　　　面对60年代所发生的一切，鲍伯·迪伦用他嘶哑的嗓音唱出了他对于这个世界理性批判的态度和情怀。他以那样简朴疏朗又易学易唱的旋律、意象明朗且入木三分的歌词、沙哑深沉而强烈愤恨的情绪，站在领头羊的位置上，充当着人民的代言人的角色。虽然，在60年代他也唱过类如《来自北部乡村的女孩》那样的爱情歌曲，但他大部分唱的是那些激情洋溢的政治歌曲。听他那时的歌，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我们的《黄河大合唱》，他就像是站在那浩浩大合唱队前面的慷慨激昂的领唱和领颂者。
　　
　　　　1961年，他唱出了《答案在风中飘》和《大雨将至》，那是民权和反战的战歌；
　　
　　　　1962年，他唱出了《战争的主人》，那是针对古巴的导弹基地和核裁军的正义发言；
　　
　　　　1963年，他唱出了《上帝在我们这一边》，那是一首反战的圣歌；
　　
　　　　1965年，他唱出了《像滚石一样》，那是在动荡的年代里漂泊无根、无家可归的一代人的命名⋯⋯
　　
　　　　在60年代，他还唱过一首叫做《他是我的一个朋友》的歌。我忘了他是在60年代的哪一年唱的了，只知道他是在芝加哥的街上，向一个叫做艾瓦拉·格雷的瞎子歌手学来的，他只是稍稍进行了改编，配以简单的木吉他唱了出来。那是一首原名叫做《矮子乔治》流行于美国南方监狱里的歌。(这是一首有名的歌，以前曾经被传奇的老民谣歌手“铅腹”唱过，“铅腹”的另一首《昨晚你睡在哪儿》后来曾经被“涅磐”乐队翻唱。)这首歌是为了纪念黑人乔治的，乔治仅仅因为偷了70元钱就被抓进监狱。在监狱里，他写了许多针对时弊的书信，惹恼了当局，竟被看守活活打死。鲍伯·迪伦愤怒而深情地把这首歌唱出了新的意义，他曾经一次以简单的木吉他伴奏清唱这首歌，一次用女声合唱做背景重新演绎，两次都唱得情深意长感人肺腑。在解释他为什么要这样唱这首歌时，他说：“监狱看守实际是害怕乔治的，因为乔治太真实，他们被他凝重的感情所惊吓。”
　　
　　　　他是以深切的同情，以呼喊民主自由和平的姿态，抨击弥漫在60年代的种种强权、战争、种族歧视所造成的黑暗和腐朽。
　　
　　　　在60年代，他是一代年轻人的精神领袖，是那个逝去的年代的难能可贵的理想主义的象征。
　　
　　　　在60年代，鲍伯·迪伦和我们一样，就像是一个“愤青”。对于如我这样也是和鲍伯·迪伦一样在60年代度过了整个青春期的人来说，听鲍伯·迪伦的歌没有什么隔膜，而是那样的亲切，水乳交融，肌肤相近。
　　
　　　　60年代，在饥饿的边缘上挣扎的世界的三分之一的人口中，也有我们的一份，而我们却在一边饥肠辘辘一边热血沸腾地写下这样的诗篇：“要把克里姆林宫的红星重新点亮，要把世界上三分之二受苦受难的人民解放！”
　　
　　　　60年代，在反战的斗争中，我们也不止一次跑到天安门广场集合，伸出了愤怒的臂膀，呼喊着和鲍伯·迪伦一样的心声，只是没有如他一样唱出“上帝在我们这一边”，而是高喊着“正义在我们这一边！”
　　
　　　　60年代，在那些如火如荼的政治年代里，我们更是无比地投入，珍宝岛战役，就发生在我们插队的北大荒的乌苏里江上，离着那样的近，近在咫尺，我们抱着随时上战场而决一死战的豪情壮志，聆听着那枪炮声的召唤。即使离着那样遥远的布拉格，我们站在北大荒的冰天雪地里也愤怒谴责苏联的坦克车开进了布拉格的街头，并且蹲在白桦林的树墩旁写下诗的急就章，没有舞台和广场，就跑到插队的村里食堂里，把吃饭的桌子和椅子挪到一边腾出空地来站在那里慷慨激昂地朗诵。而在柏林墙建立的时候，我们正在挥舞铁锨，深挖洞，广积粮，大挖现在已经用来做商场和KTV包间的地下防空洞。
　　
　　　　60年代，在文化大革命的运动中，我们更是和鲍伯·迪伦一样地鱼翔浅底鹰击长空，冲锋陷阵在第一线，一样的粪土当年万户侯，一样的自以为是，激进冒失，根本听不进父母的话，而把他们当成挡路堵道的保守派和保皇派。只不过，我们把鲍伯·迪伦唱的歌词都更为直白激昂地挥洒在大字报上去激扬文字⋯⋯
　　
　　　　我们和鲍伯·迪伦们多么的相似。我们当然听得懂鲍伯·迪伦那时唱的“来吧，两院的议员，请注意这个警告，不要站在门口，不要堵住走道⋯⋯外面有场战斗，打得异常激烈，马上震动你的窗，让你的墙壁嘎嘎直响。因为时代在变。来吧，父亲和母亲，全国的父亲和母亲，不要去批评你们不理解的事情，你们的儿子和女儿对你们的命令已经不听，你们的老路子越来越不灵⋯⋯因为时代在变。”(《时代在变》)我们也就对美国联邦调查局把鲍伯·迪伦列入红色共产党员的黑名单不会奇怪。
　　
　　　　60年代的鲍伯·迪伦和我们是同一代人，是同一类人。
　　
　　　　60年代的鲍伯·迪伦相信音乐的力量，以为音乐可以救这个世界，就像是那时的我们以为可以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受苦受难的人民。
　　
　　　　60年代的鲍伯·迪伦出版他的专辑时把专辑的名字命名为“时代在变”，他相信时代在变，相信音乐能够使得时代改变。
　　
　　　　我们重新再听鲍伯·迪伦60年代的歌，是在看一本发黄的黑白老相册，是在追忆似水年华，那是一代人逝去的壮丽的青春和梦想。
　　
　　　　鲍伯·迪伦用他一如既往的沙哑的嗓音、朴素的木吉他，偶尔用他那天籁般的口琴，吟唱在我们的心中，回荡在逝去的风中。
　　
　　　　2
　　
　　　　90年代的鲍伯·迪伦老了。
　　
　　　　日子真是不抗混，岁月很快就催老了一代人。
　　
　　　　90年代的鲍伯·迪伦已经不再用木吉他而改用电吉他。其实，他早就在1965年就用电吉他了，那时他遭到歌迷的反对和起哄，而现在人们早就已经习惯了他的电吉他。偶尔，他也会用“不插电”，也还用口琴伴奏，但那是偶尔而已，如同雨季里偶尔打把伞出门，让雨滴在雨伞上敲响清脆的回音，唤回一点往昔湿漉漉的回忆。
　　
　　　　如同退潮一样，潮水从沙滩上一点点消失，徒留下了青春的空贝壳和人去楼空的叹息。90年代的鲍伯·迪伦变化非常的大，他不再充当社会和人民代言人的角色，他不再做正义和理想的化身，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开始歌唱个人化的感情，他把曾经从伍迪·格思里学习并加以彻底改造的膨胀成氢气球一样扶摇直上云天的民谣，重新改造回到了地上，开始了一个新的轮回重新柔情荡漾起来。
　　
　　　　他开始唱爱情，不过那爱情是回忆中的爱情：“我不能等待，穿过午夜的街，周围都是人，空气在燃烧。我试图把事情想清楚，我不能再等待。我是你的男人，我试图重温过去甜蜜的爱⋯⋯我想着你和所有我们可以漫步的地方。”(《不能等待》)他一再把那种回忆中的爱情唱得格外凄婉，他似乎是生活在梦和永远不能忘记的回忆之中：“星期天我去教堂，她正好从那里经过，我的爱需要那么久才能够消失。我在你身上找到了我的世界，但你的爱不能证明是真的，在冰冷的铁的界限里，我离城有20英里，芝加哥的冷风把我撕裂。现实总有太多的头绪，有些事情比想象的持续得更长，而有些事情你永远不可能忘记。”(《冰冷的铁环》)
　　
　　　　他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似乎将过去自己的叱咤风云遗忘了，偏偏总是记起感情的失落和回忆中柔软易碎的部分，对世界充满疑问和迷惑。他一下子脆弱起来。他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他像是走到了世界末日似的，悲天悯人地唱了起来：“我顺着河流到达大海，我曾经到过这个充满谎言的底部，有时候我身上的负担似乎比我能够承受得还要多。天还没有黑，但快了。我出生在这儿，还将死在这儿。我在移动，但我站在这儿没动。我身体的每一根神经那么苍白麻木。我想不起来到这儿来是想带走什么，甚至听不到祈祷者的呢喃。天还没有黑，但快了⋯⋯(《天还没黑》)
　　
　　　　既然天还没黑，为什么要这样忧心忡忡？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变成了这样，和60年代的鲍伯·迪伦截然不同。我知道他的变化并不是始于90年代，早在70年代和80年代就已经有了这样变化的萌芽，他只是在90年代长成了这样枝叶婆娑的大树，而不再愿意成为坚硬的岩石和迎风飘扬的旗。
　　
　　　　是因为90年代战争虽然还层出不断但毕竟不像是60年代那样紧张了？还是因为饥饿已经不再困扰地球了？或是意识形态的矛盾已经随着苏联和整个东欧社会主义的解体而不再那样剑拔弩张了？或是网络时代的到来让人类的感情越发虚拟化也越发物化和个人化了？这样的背景下，需要的迈克尔·杰克逊那样的奢靡和麦当娜那样的性感或赛琳·迪翁那样我心依旧式信誓旦旦爱的虚幻？已经不再需要鲍伯·迪伦的正义和激情、理想和信仰了？真的是快乐得猪已经胜过了思考的芦苇了？一代有一代的青春，一代有一代的偶像，一代有一代的歌唱。
　　
　　　　如果从鲍伯·迪伦本身来说，是因为他出了一次车祸差点要了他的命，或是离了一次婚又差点要了他的命，会是这样的命运的跌宕变化让他的音乐也随之颠簸起了动荡的曲线？
　　
　　　　我不知道，我无法弄清究竟是什么原因让90年代的鲍伯·迪伦以这样的变化面貌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鲍伯·迪伦在接见《滚石》杂志的记者时这样说：“当没有人把我当一回事时，正是我创作丰收的时候。你年纪大起来，将会变得更倾向家庭化⋯⋯”
　　
　　　　鲍伯·迪伦儿女情长起来了。
　　
　　　　90年代，他真的唱了一首这样儿女情长的歌，是一首非常好听的歌。唱给他的母亲的，名字叫做《百万英里》：“您带走了我真正怀念的一部分，我一直问自己像这样还能维持多久。您告诉我一个谎言，这没关系，妈妈。我曾试图离您近一点，但我仍然离您有一万英里远。您带走了银您带走了金，您把我一个人留在冰冷里。我在那些无梦的睡眠里漂流，把所有的记忆抛进深渊，做了那么多根本不想做的事情。我正试图离您近一点，但我仍然离您有一万英里远。”
　　
　　　　听这首歌，让我想起约翰·列侬那首同样唱妈妈的歌。同样对妈妈充满着一点怨恨，同样更充满着深深的爱和感人肺腑的回忆。更同样的是他们两人竟是如出一辙从社会的批判和介入的宏大叙事中回归到母亲的身旁。也许，当他们老的时候才发现母亲在这个变化多端而冷漠的世界上对于他们是多么重要，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才和他们拥有着唯一的血缘关系。
　　
　　　　90年代的鲍伯·迪伦，像60年代崇拜伍迪·格思里一样开始崇拜海明威。他曾经这样说：“海明威不喜欢形容词，他不需要去形容定义要说的事情，只是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我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但我想要达到这个目标。”这是一个新的目标，和60年代鲍伯·迪伦的目标显然不一样，重视的是语言的表达而不是情绪和理想的宣泄。应该说，这个目标在《百万英里》这首歌里达到了。鲍伯·迪伦激流勇退了，从白浪滔天的大海回旋到了环绕母亲的清澈的小溪。
　　
　　　　其实，我们进入90年代后，和鲍伯·迪伦一样在变化着，只是我们自己不知不觉。岁月的轨迹刻在我们身上，不会像是树木那样留下年轮一样的清晰。残酷的政治运动已经没有了，再提起来下一代人会感到陌生，如今已经被体育运动所取代，疯狂的球迷已经替代了当年对政治运动的迷恋，手机短信和“伊妹儿”更是替代了当年的日记、情书里的悄悄话和大字报墨汁淋漓的揭发。饥饿是少数人的专利，高蛋白高脂肪高胆固醇和高三油甘脂已经让减肥成了世界性流行趋势。为了一个信仰一个理想而献身，成了愚蠢和傻冒儿的代名词，惟利是图已经不再羞怯，假冒伪劣已经畅行无阻，笑贫不笑娼已经深入人心，就是连内裤和安全套都要浮华地讲究名牌，绝对不再相信经过了岁月的磨洗蚌壳里会含有珍珠，而是早就心急气燥地打开蚌壳，就着掺了雪碧的红酒吃里面的蚌肉了。实用主义和犬儒主义发霉的青苔爬满我们的周围而我们自己以为是环绕的绿围巾，就实在是见多不怪了。
　　
　　　　和60年代曾经青春年少意气风发的我们自己相比，我们已经变得面目皆非。我们怎么可以要求同我们一起进入90年代的鲍伯·迪伦没有变化呢？鲍伯·迪伦是我们的一面镜子，照见了他，同时也就照见了我们自己。我们不是和他一样吗，忽然到这个时候渴望真情起来了，因为这个世界上真情已经和恐龙一样越来越稀少，而欺骗如同献花盛开遍布世界，让我们呼吸着它的毒气而以为是享受着芬芳，所以那一份遥远的真情才被我们自己珍惜起来。我们忽然梦想退缩在自己的驱壳里和母亲的怀抱里，自欺欺人以求抵挡被我们自己的手变坏和破坏了的世界。
　　
　　　　我们和鲍伯·迪伦一样，可以改用电吉他，用电子和多媒体来和这个世界抗衡，却再也无法重新拾起那把木吉他。木吉他上和我们曾经读过的红宝书一起已经是落满了厚重的灰尘。
　　
　　　　我们和鲍伯·迪伦一样，不再像滚石一样了，不再重返61号公路了，我们只是站在午夜的街上，看霓虹灯不停闪烁，看人群熙熙攘攘却过尽千帆皆不是，迷茫一片找不到自己的一个亲人。
　　
　　　　鲍伯·迪伦1997年出版了他的新的专辑，取名叫做《时光不在心中》(Time out of mind)这让我想起了他在1963年出版的那张名字叫做《时代在变》(The times they are changing)的专辑。同样是time一个词，他已经把它赋予不同的含义，60年代的鲍伯·迪伦把它称为“时代”，90年代的鲍伯·迪伦把它叫做“时光”了。
　　
　　　　90年代的鲍伯·迪伦说：“我从来没有写过一首政治歌曲，音乐救不了世界。”
　　
　　　　90年代的世界，柏林墙倒下了。
　　
　　　　3
　　
　　　　如今每次听鲍伯·迪伦，常常不时地让我想起十多年前的一件往事。那时我在德国住了将近一个月，一天闲来无事，一家中国餐馆的老板开车带我到郊外一家非常大的超市，那里的东西很便宜。超市里正卖处理的各种CD唱盘，只要几个马克一张，真是便宜得几乎等于白给，因为在唱片店里，一张CD最少也卖上百马克。我忍不住便宜的诱惑，随手买了几张。那时我还没有现在的音响，但我正想买一个，而且我想在德国呆的这一个月省下的钱大概可以买一个不错的音响了。因此，虽然那时我对音乐特别是摇滚乐一无所知，那些英文和德文也不大认识，但就像是挑水果看模样俊俏一样只管看着封套印得好看就买下了。像是还没有房子，就先忙着结婚了，有点超前。
　　
　　　　没有想到，那里面竟有一张是鲍伯·迪伦的《鲍伯·迪伦的档案》(《Documents of Dylan》)。一共有七首歌，其中第一首就是《大雨将至》(A hard rain’s gonna fall)。
　　
　　　　绿色的底色中，年轻的鲍伯·迪伦抱着木吉他对着麦克风在唱歌。它跟随我十多年，常常在听，却是在几年前才知道他就是鲍伯·迪伦。
　　
　　　　也许，我和鲍伯·迪伦有点缘分。
　　
　　　　不知道是鲍伯·迪伦的时候，听这张唱盘，尤其是听《大雨将至》，也许是望文生义，总让我想起下雨的日子，你淋着雨，他走了过来，不是为了递给你一把遮雨的伞，而是和你一起淋在雨中，弹着吉他，喃喃自语，和你一样淋湿的头发和衣服，雨水打湿了他的吉他和他的歌，他就那么陪伴你唱着。
　　
　　　　知道了就是鲍伯·迪伦以后，依然是这种感觉。总觉得鲍伯·迪伦不居高临下，而是很亲切，很平易近人，就像是蹲在地铁出站口拉着二胡的老人，或像是站在过街天桥上旁若无人唱着歌的盲人，有点衣衫褴褛的样子，有点世事沧桑的意思，有点看破春秋演绎的眼神。也许，这种感觉有些奇怪，和鲍伯·迪伦本人完全不搭界。但那种感觉是那样的真实，那样的和鲍伯·迪伦合二为一。
　　
　　　　有时，想起他出现在格莱美、金球奖和奥斯卡颁奖晚会上的样子，当听到他的名字，所有到场的观众欢腾的情景，让我感到有些奇怪，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摇滚歌手能够赢得如此值得骄傲的荣誉，他得到了。难道他不应该得到吗？约翰·列侬去世了，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人从上世纪60年代唱到世纪之末又接着唱到新世纪的到来。(2001年，他出版了新专辑《爱与偷》，可惜，我没有听到。)他和摇滚一起跨越了一个世纪。在万种欢腾瞩目中，整整六十岁的鲍伯·迪伦站起身来走向舞台的时候，镜头上他的脸如核桃皮一样坚硬而皱纹纵横，但我相信里面的仁儿肯定是软的，是香的。
　　
　　　　有的歌手只是和你萍水相逢，他的歌只是一杯酒，喝掉了也就喝掉了，消失在助兴的气氛里和你脸上暂时涌起的酡颜上。有的歌手是你走到哪儿，他都会跟你到哪儿的，他是你一生的朋友，从青春陪伴你到苍老。他的歌声就是你随时迸发的感情，说着你想说的话，走着你正在走着的路。
　　
　　　　鲍伯·迪伦就是这样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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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misterrain.blogsome.com/2005/03/27/bobdylan/</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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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为什么生活 -(英)罗素</title>
		<description>	　　三种单纯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心腑的怜悯。这些激情犹如狂风，把我在伸展到绝望边缘的旋涡上东抛西掷，使我的生活没有定向。我追求爱情，首先因为它叫我消魂，爱情令人消魂的能力，使我常常乐意为了几小时这样的快乐而牺牲生活中的其他一切。我追求爱情，又因为它减轻孤独感－－那种一个颤抖的灵魂望着世界边缘之外冰冷而无生命的无底深渊时所感到的可怕的孤独。
	我追求爱情，还因为爱的结合，使我在一种神秘的缩影中提前看到了圣者和诗人曾经想像过的天堂。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尽管人的生活似乎还不配享有它，但它毕竟是我终于找到的东西。
	我以同样的热情追求知识，我想理解人类的心灵，我想了解星辰为何灿烂，我还试图弄懂毕达哥拉斯学说的力量，是这种力量使我在无常之上高踞主宰地位。我在这方面略有成就，但不多。
	爱情和知识只要存在，总是向上导往天堂，但是，怜悯又总是把我带回人间，痛苦的呼喊在我心中反响、回荡。孩子们受饥荒煎熬，无辜者被压迫者折磨，孤弱无助的老人在自己的儿子眼中变成可恶的累赘，以及世上所目皆是的孤独、贫困和痈苦－－这些都是对人类应该过的生活的嘲弄。我渴望能减少罪恶，可我做不到，于是我也感到痛苦。这就是我的一生。我觉得这一生是值得活的，如果真的可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将欣然重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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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misterrain.blogsome.com/2005/03/24/live/</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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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永远的披头士(from SINA)</title>
		<description>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克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拥有最多歌迷，最为成功的乐队。披头士乐队对于流行音乐的革命性的发展与影响力无人可出其右，对于世界范围内摇滚乐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影响了自60年代以后的数代摇滚乐队的音乐和思想，直接影响了摇滚乐的变革和发展，在英国，披头士乐队更是影响了60年代至今几乎每一支乐队的形成和发展。而乐队中四名伟大的音乐家，特别是约翰·列侬(John Lennon)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对于世界各个角落的后辈摇滚歌手及音乐创作者们的影响持续至今。披头士乐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引领了轰轰烈烈的，被美国称为“英国入侵(British Invasion)”的音乐文化入侵浪潮，从根本上冲击了美国音乐的基础，彻底埋葬了“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的王朝，统治了美国唱片市场，并影响了此后美国本土流行音乐的发展道路，对于美国唱片工业冲击形成的影响，时至四十年后的今天仍能找到遗留的痕迹。
	　　虽然从成立到解散，披头士乐队仅仅存在了十年的时间，但是乐队作为一个音乐文化的革命者，他们不仅拥有世界上最高，而且令后人难以企及的唱片销售纪录，而且他们的文化影响力也早已超过了其艺术的本身。披头士乐队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早已成为了流行音乐和流行文化的标志，同时也成为了英国文化和英国历史的一个商标，他们中的成员也有被英国女王加封晋爵。披头士乐队引领了六、七十年代世界各个国家的流行文化方向，成为时尚流行的风向标，关于披头士乐队的任何东西全部都成为了最具文化内涵的商品，而披头士乐队曾经使用过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以惊人的天价来拍卖。披头士乐队除了不计其数的登上各种杂志的封面以外，还经常登上世界多个国家的邮票和明信片等纪念品，他们拥有不计其数的相关主题博物馆和纪录片，电影等相关文化资料储存组织。除此以外，在世界上至今仍拥有大量的披头士乐队成员的职业模仿者，以及专业组织和评判模仿大赛的机构和组织。披头士乐队以及披头士文化早已成为人类在20世纪文化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被永远铭刻，他们作为上个世纪流行文化的商标，从未受到任何的挑战。
	　　回溯披头士乐队的形成、发展以及他们数不胜数的光辉成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最初，这支神话般乐队的开始是从英国名城利物浦开始的。早在披头士乐队录制专辑轰动世界的五六年之前，这支看起来和其他无名乐队并没有太多区别的音乐团体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经历。在20世纪50年代，英国流行起了噪音爵士乐，当时只有十几岁的约翰·列侬(出生于1940年10月9日，1980年12月8日在美国纽约遇刺身亡)就是当时追逐潮流的一个叛逆青年，1956年，16岁的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里结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出生于1942年6月18日)，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双子星走在了一起。1957年3月，正在高中读书的列侬购买了一把吉他，并且在高中校园里组建了一支名叫Quarrymen的噪音爵士乐队，乐队的名字来源于他们的学校Quarry Bank高中。保罗·麦卡特尼马上就加入了列侬的这支乐队担任另外一名吉他手，不久之后麦卡特尼的好朋友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出生于1943年2月25日，2001年11月29日在美国洛杉矶因恶性脑肿瘤去世)也加入了乐队成为了第三名吉他手，与此同时也陆续的有其他乐手临时性加入并退出这支高中校园里的乐队，其中留队时间较长的是乐队的鼓手柯林·汉顿(Colin Hanton)他于1957年加入，于1958年退出。最终，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这三名利物浦吉他手在50年代末构成了Quarrymen乐队的核心稳定阵容。
	　　1960年3月，约翰·列侬的大学同学兼好友，才华横溢的贝斯手斯图亚特·苏茨里费(Stuart Sutcliffe，出生于1940年6月23日，1962年4月10日因突发型脑出血病逝)加入了Quarrymen乐队，同时他建议乐队更名为甲壳虫乐队(the Beetles)，1960年夏天，Quarrymen乐队把名字变更为银色披头士乐队(the Silver Beatles)，一直缺乏固定鼓手的乐队也找到了合适的鼓手彼德·贝斯特(Pete Best，1941年11月24日出生在印度Madras市)加入，同年8月份，乐队正式定名为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随后披头士乐队前往联邦德国的汉堡作为乐队在欧洲的起点，但是汉堡的经历却为披头士乐队泼了一头冷水。在汉堡，劈头士乐队虽然非常成功的在当地的一些俱乐部站住了脚，并且成为了当地一支小有名气且颇受欢迎的乐队，但是在1960年末，由于乔治·哈里森尚未成年，所以他们被西德方面遣送出境，披头士乐队再次回到了英国的利物浦，但是乐队通过在利物浦的一些演出渐渐成为了当地较为知名的小乐队。
	　　1961年3月份，披头士乐队再次回到了德国的汉堡，去作为汉堡歌星托尼·谢里丹(Tony Sheridan)的后备乐队来参与专辑的录制工作，在此期间披头士乐队也创作了一些歌曲，但是没有被发表，不过这些音乐在披头士乐队成名之后陆续的被发行，这些早期作品证明了他们从这时开始就已经开始展现自身的才华了。与此同时，披头士乐队在利物浦的事业发展则日渐辉煌，在当地的俱乐部和酒吧的演出使他们渐渐从一支地下乐队逐渐的走向当地音乐文化的前台，在利物浦和默西塞德郡(Merseyside)地区，披头士乐队已经拥有了大量的忠实的歌迷和听众群体，而他们在卡文俱乐部(Cavern Club)经常性的演出表演早已成为了流行音乐界的一个传奇，整个1961年，披头士乐队的一系列活动为他们日后的成功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但是同样在1961年，乐队的贝斯手斯图亚特·苏茨里费却重新回到了大学校园去完成他的学业，保罗·麦卡特尼转而成为了乐队新的贝斯手，乔治·哈里森成为了主吉他手，约翰·列侬担任节奏吉他，彼德·贝斯特担任鼓手，但同时他们在演唱和表演的时候又经常互换和演奏其他各种乐器，而每个人几乎都是乐队的主唱歌手。
	　　在1961年，披头士乐队在利物浦演出和表演的过程中，乐队从最初时候的仅演唱翻唱曲目，到后来乐队成员自行创作歌曲，特别是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两个人相互合作创作了大量在日后脍炙人口的歌曲，同时他们也开始了自己音乐风格的探索，从最初的噪音爵士乐，到逐渐从民谣，布鲁斯，R&#038;B音乐和摇滚音乐中汲取精华加以融合，形成自己的风格，同时开始了在各种乐器演奏技巧并将其融入乐队音乐的摸索。同是在这一年，披头士乐队的忠实歌迷，乐队前贝斯手苏茨里费的女朋友Astrid Kirchherr突发奇想，让乐队的所有成员全部把头发剪成拖把头一样的发型，这一起怪诞的想法变成了现实，这一发型也成为了披头士乐队成名以后的商标之一，并且带动了后来的流行方向。不过并不是乐队每一名成员都非常乐意把头发剪成拖把头一样的发型，乐队的鼓手贝斯特就特例独行的留着和乐队其他成员完全不同的发型。1961年底，披头士乐队的巨大潜力被利物浦的唱片店老板布莱恩·爱泼斯坦(Brian Epstein，生于1934年9月19日，1967年8月27日由于吸毒过量死于伦敦的家中)所发现，并且在不久之后成为了披头士乐队的经理人，他成功的运作即将把披头士乐队带上世界音乐的颠峰。
	　　1962年1月1日，披头士乐队前往Decca Records唱片公司试音，但是最终被唱片公司管理人员迈克·史密斯(Mike Smith)回绝，并且声称，吉他乐队已经没前途了。此前他们已经被多家唱片公司所拒绝，但是在爱泼斯坦的带领下，披头士乐队再次前往百代(EMI)唱片公司的下属Parlophone公司碰运气，经过试音之后，唱片公司制作人乔治·马丁(George Martin)在1962年5月9日和披头士乐队正式签约。除了忙于和唱片公司的签约谈判，披头士乐队还继续在德国和英国进行演出，而成功和唱片公司签约后的爱泼斯坦开始潜心包装乐队的形象，除了已经形成的发型之外，还在着装等各方面打造披头士乐队，1962年8月16日，不合群的鼓手彼德·贝斯特被爱泼斯坦开除出队，这一决定引起了广泛而持久的争议，而他的被开除原因也是被传说的多种多样，有说法称贝斯特的离队是因为他不合群体的着装打扮和发型，也有说法称贝斯特是因为古怪多变的性格，以及乐队其他成员嫉妒他良好的形象，特别是在女性歌迷中的地位而被开除，还有说法称制作人乔治·马丁对他的鼓技不满。最终，利物浦土生土长的鼓手林戈·斯塔尔(Ringo Starr，原名Richard Starkey，生于1940年7月7日)被应招入队取代了彼德·贝斯特，而乐队的成员也实现了清一色的利物浦本土化。而1962年对于披头士乐队的另一个重要事件就是乐队的前任贝斯手斯图亚特·苏茨里费因脑出血病逝，年仅22岁。林戈·斯塔尔加入之后，披头士乐队立即开始了乐队第一支单曲《Love Me Do/PS I Love You》的录制。在这首单曲发行之后，顺利的排进了英国单曲榜的前20名，据说爱泼斯坦为了乐队的单曲能够进榜而自掏腰包购买了一万张，同时，披头士乐队也正式成为了英国广播公司(BBC)的固定表演嘉宾，从1962年到1964年，披头士乐队共在BBC进行了50多场表演。
	　　1963年，披头士乐队的第二首单曲《Please Please Me》迅速成为了英国单曲榜的冠军单曲，同时这首单曲也被公认为是“英国入侵”浪潮的标志性单曲。随后披头士乐队发行了第三首单曲《From Me to You》同样成为了英国单曲榜冠军。1963年3月22日，披头士乐队发行了第一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这张专辑在发行之后迅速成为了英国专辑榜的冠军，并且在冠军位置上异常惊人的连续称霸了长达30周的时间，这在英国引起了轰动，上至皇室宗族，下至黎民百姓无不被披头士乐队的音乐所吸引，无论男女歌迷都为之倾倒，这些狂热者们也拥有了自己的专有名词“Beatlemania(披头士狂)”。披头士乐队的音乐在这时候已经初步成型，他们富有活力的音乐迎合了战后英国新一代的年轻人要求文化解放的思潮，带动了这一趋势的发展，同时他们的音乐融合了不同的风格和音乐元素，无可挑剔的音乐旋律以及谐和的音乐融合，兼有活力四射的吉他演奏以及诗意般的歌词和极其富有感染力的演唱，因而迅速主宰了英国的音乐市场，也带动了整个英国文化的发展，保罗·麦卡特尼和约翰·列侬成为乐队音乐创作的核心，两位天才之间的完美配合成为了音乐界的一段佳话。而制作人乔治·马丁卓越的制作才能也被人们所肯定，他完美的理解了披头士的音乐，并且精妙的音乐和器乐编排，成为了披头士音乐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披头士乐队的更伟大之处在于他们并没有使自己的音乐陷入一个程式化的怪圈，他们并没有使自己的音乐停滞不前，而是不断的摸索前进，进一步的去发展完善自己的音乐风格，并且在编曲，创作，以及器乐的表演方面进一步提高。披头士乐队在1963年底发行的第二张专辑《With the Beatles》，除了进一步的巩固了他们的地位之外，也充分表现了乐队在作曲以及各种乐器的演奏配合和编排上的成熟，他们用多种不同的乐器创造并完美的演绎了许多不同的音乐旋律以及把他们谐和的编排在一起，此时的披头士乐队已经具备了高出其他任何人一筹的王者实力，到1963年底，披头士乐队已经初步的统治了英国的音乐，狂热的歌迷们遍布英国的每一个角落，仅仅发行了两张专辑，但是披头士成为了文化现象。
	　　大西洋对岸的美国显然不会对英国的疯狂充耳不闻，百代公司在美国的伙伴Capitol公司成为了最先的获益者，他们发行的单曲迅速席卷了美国的单曲榜，1964年初，Capitol公司发行了披头士乐队第一张美国专辑《Meet the Beatles》，结果他们在美国引起了并英国更剧烈的疯狂，专辑发行后不久，披头士在电视节目《The Ed Sullivan Show》中出现，结果吸引了全美超过七千三百万的观众收看，美国同样出现了极大量的披头士狂热者，披头士乐队成为了美国最受欢迎，最具轰动效应的乐队。同样，由于披头士乐队的出现，也掀起了“英国入侵”浪潮。从此之后，披头士的每一张专辑，每一首单曲都可以在大西洋两岸非常轻松的成为排行榜的冠军。他们对于唱片市场的统治地位，再没有任何人和乐队可以对他们形成任何冲击。1964年，披头士乐队出演了第一部电影《A Hard Day&#8217;s Night》在这部类似于自传性质的电影中，除了电影上的欢快活泼的音乐喜剧形式赢得了巨大的票房成绩和影评界的广泛好评以外，乐队贡献的电影原声更是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列侬和麦卡特尼的完美依然在继续，英国摇滚风格的音乐除了在英国引领音乐的发展之外，还逼迫着美国的一些慢节奏民谣歌曲风格的乐队和歌手投入到了摇滚音乐之中，就连美国音乐的象征“猫王”埃尔维斯也开始做出变化以对拯救自己的音乐市场做垂死挣扎。在这部电影原声中，乔治·哈里森受到了美国“革命的音乐诗人”鲍勃·迪伦(Bob Dylan)扔掉木吉他，拿起电吉他唱摇滚的影响，第二个拿起了电吉他来演奏摇滚歌曲，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直接推动了摇滚音乐革命性的变革并影响了摇滚乐以后的发展。
	　　随着披头士乐队成功的冲开美国唱片市场的大门，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等众多的英国乐队在此后一拥而上，从根本上冲击了美国音乐市场，“英国入侵”轰轰烈烈的在更大范围内展开了，但是始终没有任何乐队对披头士乐队的地位形成威胁，而披头士乐队和鲍勃·迪伦一起成为了后来摇滚乐发展的教父级人物，英国的众多乐队影响了此后的数代美国摇滚音乐歌手和乐队的风格和思想。从1964年到1965年，披头士乐队又发行了《Something New》，《Beatles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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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名句精选(转)</title>
		<description>	1.当代种种事件不同于历史之处，在于我们不知道它们会产生什么后果。
	　　2.经验和利益的偶然结合，往往会向人们揭示出事件中人们还很少了解的方方面面。
	　　3.如果从长远考虑，我们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那么，从短期着眼，我们就是我们所创造的观念的俘虏。我们只有及时认识到这种危险，才能指望去避免它。
	　　4.我们这一代人的共同信念将把我们引向何处，并不是某一党派的问题，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有着最重大意义的问题。
	　　5.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一些崇高的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人们还想象得出比这更大的悲剧吗?
	　　6.但是，只要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被认为对所有人有约束力，即大多数人关于是非曲直的信念能够阻碍个别发明家的道路，少数企图把机械发明更广泛地应用干工业的尝试，尽管其中有些非常先进，仍很快地被压制了，寻求知识的欲望也被窒息了。
	　　7.无论何处，只要除去自由运用人类天才的阻碍，人很快就能满足不断扩大的欲望。虽然标准的提高不久便导致发现社会的最阴暗的污点，而人们不再愿意容忍这些污点，但是或许没有一个阶级没有从普遍进步中获得显著的好处。
	　　8.自由主义者对社会的态度，像一个照顾植物的园丁，为了创造最适宜于它成长的条件，必须尽可能了解它们的结构以及这些结构是如何起作用的。
	　　9.总是使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东西，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 ——F·荷尔德林
	　　10.民主在自由之中寻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则在约束和奴役之中寻求平等。
	　　11.“社会主义者肯定会证实，至少在其开始时，不是通往自由的道路，而是通往独裁和反独裁、通往最惨烈的内战的道路。以民主手段实现并维持的社会主义，看来确实属于乌托邦世界。” ——W·H·张伯伦
	　　12.社会主义者信仰两种截然不同甚至也许是相互矛盾的东西:自由和组织。——埃利·阿列维
	　　13.用社会主义一词说明其方法而不是其目标，把一个对许多人来说代表一个终极理想的名词用于一种特定的方法，或许是不公平的。也许更好的是，把那些能应用于多种多样的目标的方法称为集体主义，并把社会主义视为这个类属中的一个种类。
	　　14.现代的计划者和他们的反对者之间的争论，不是关于我们是否应当在各种可能的社会组织之间明智地选择的争论，也不是关于我们是否应当运用预见和系统思考来计划我们共同事务的争论。它是有关这么做的最好方法是什么的争论。
	　　15.亚当·斯密：“虽则能够在最高的程序上有利于一个伟大的社会，但却具有这一性质，即对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来说，利润不足以补偿耗费”。
	　　16.经济活动的完全集中管理这一观念，仍然使大多数人感到胆寒，这不仅是由于这项任务存在着极大的困难，而更多地是由于每一件事都要由一个独一无二的中心来加以指导的观念所引起的恐惧。
	　　17.竞争和集中管理二者如果是不完全的，都将成为拙劣的和无效率的工具，它们是用来解决同一问题的只能任择其一的原则，把两者混合起来就意味着哪一个也不能真正地起作用，其结果反而比始终只凭借二者之一的情况还要糟些。或者换一种说法:计划与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18.过去50年中垄断组织不断发展，竞争法则的领域愈来愈受限制，这个历史事实当然是无可争辩的——虽然这种现象的程度常常被大大地夸张了。重要的问题是，这一发展是技术进步的必然后果，还是大多数国家所遵循的政策的后果。我们不久就会看到，这种发展的实际历史强有力地使人想到后者。但我们必须首先考虑一下，现代技术的这种发展在多大程度上使广泛领域中垄断的发展不可避免。
	　　19.大企业的高效率并未得到证明。被认为是破坏竞争的那种有利条件，在许多领域内并未显示出来，大规模的经济，在它们存在的地方也并不一定产生垄断⋯⋯对效率来说最合适的一种或几种规模，可能在大部分供给量受这种控制的支配以前很久就达到了。大规模生产的有利条件必定不可避免地导致竞争的消灭这个结论是不能接受的。并且，应当注意，垄断的形成常常是规模大成本低以外种种因素的结果。它通过互相串通的协定而形成并为公开的政策所促进。当这些协定失效和当这些政策扭转过来时，竞争的条件是能够恢复的。
	　　20.在社会演进中，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避免的，使其成为不可避免的是思想。
	　　21.只有竞争普遍发生时，也就是说只有在个别生产者必得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价格的变化但不能控制价格的变化时，价格体系才能完成这种职能。
	　　22.我们认为我们个人排列各种价值的顺序不仅是个人的排列顺序，而是在有理性的人们的自由讨论中，我们会使别人相信我们的顺序是正确的。
	　　23.从纯粹的并且真心真意的理想家到狂热者往往只不过一步之遥。虽然失望的专家的激愤强有力地推动了对计划的要求，但如果让世界上每一方面最著名的专家毫无阻碍地去实现他们的理想的话，那将再没有比这个更难忍受和更不合理的世界了。
	　　24.试图指导私人以何种方式运用其资本的政治家，不仅是其本人在瞎劳神，也是在僭取一种无论如何也不能安心地授权给枢密院和参议院的权力;由一个愚蠢和专断到幻想自己是适于行使这种权力的人掌握它，是再危险不过的了。 ——亚当·斯密
	　　25.在共同目标对人们并非一种终极目标而是一种能够用于多种多样意图的手段的地方，人们才最可能对共同行动达成共识。
	　　26.在有限途径中选择，多数还是会找得出的;但相信事事都必定有一个多数看法，那就是迷信了。
	　　27.民主本质上是一种手段，一种保障国内安定和个人自由的实用手段。它本身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的。
	　　28.如果民主制度决定了一项任务，而这项任务又必定要运用不能根据定则加以指导的权力时，它必定会变成专断的权力。
	　　29.最能清楚地将一个自由国家的状态和一个在专制政府统治下的国家的状况区分开的，莫过于前者遵循着被称为法治的这一伟大原则。
	　　30.只有在自由主义时代，法治才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并且是自由主义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不仅是自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
	　　31.康德：“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
	　　32.立法者的权力无限制这一观念，部分地是人民主权和民主政治的结果。它又由于下面这种信念而得到加强，这种信念是:只要政府的一切行动都经过立法机关正式授权的话，法治就会被保持下去。然而，这是对于法治意义的完全的误解。法治和政府的一切行动是否在法律的意义上合法这一问题没有什么关系，它们可能很合法，但仍可能不符合法治。某些人在法律规定上有权按他的方式去行动，但这并没说明法律是否给他权力采取专断行动，或法律是否明白地规定他必须如何行动。很可能，希特勒是以严格的合乎宪法的方式获得无限权力的，因而在法律的意义上说，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但是，谁会因为这种理由而说，在德国仍然盛行着法治呢?
	　　33.通过赋予政府以无限制的权力，可以把最专断的统治合法化;并且一个民主制度就可以以这样一种方式建立起一种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完全的专制政治来。
	　　34.法治就含有限制立法范围的意思，它把这个范围限于公认为形式法律的那种一般规则，而排除那种直接针对特定的人或者使任何人为了这种差别待遇的目的而使用政府的强制权力的立法。它的意思不是指每件事都要由法律规定，而是指政府的强制权力只能够在事先由法律限定的那些情况下，并按照可以预先知道的方式被行使。
	　　35.某些产业或活动基本上是由少数民族来从事的，因此，许多表面上针对一个产业或一个职业阶层的措施实际上是指向一个少数民族的。这一切极其充分地向所有那些希望了解计划怎样在实际中造成政治后果的人证实了，像“由政府控制产业发展”这种表面上无关痛痒的原则，会为那种歧视和压迫政策提供几乎无限的可能性。
	　　36.对财富生产的控制，就是对人类生活本身的控制。 ——希莱尔·贝洛克
	　　37.钱是人们所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在现存社会中，只有钱才向穷人开放一个惊人的选择范围——这个范围比在以前向富人开放的范围还要大。
	　　38.经济变化往往只能影响我们的需求的边缘或“边际”。有许多事情远比经济上的得失可能影响到的事情来得重要，对于我们来说，它们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受经济波动影响的生活上的舒适品，甚至超过许多生活必需品。和它们相比，“肮脏的金钱”，也就是我们在经济上是否拮据一些或是否宽裕一些的问题，似乎没有多大重要性。
	　　39.经济价值对于我们之所以没有许多东西那么重要，正是由于在经济事务上，我们能够自由决定什么对我们比较重要，什么对我们比较次要的缘故。或者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是由于在现在的社会中，必须去解决我们生活中的经济问题的，乃是我们自已。
	　　40.在一个有计划的社会中，当局所掌握的对所有消费的控制权的根源，就是它对于生产的控制。
	　　41.人们往往说，没有经济自由的政治自由是没有意义的。这当然很对，但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和我们的计划者使用这句话的意思几乎相反。作为任何其它自由前提的经济自由，不能是那种社会主义者允诺给我们的、免于经济劳心的自由，也不可能是只能通过同时解决个人选择的必要性和权力才能获得的自由;经济自由必须是我们经济活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因其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可避免地也带来那种权利的风险和责任。
	　　42.在竞争中，在决定不同的人的命运方面，机会与幸运常常是和技能与先见同样重要的。
	　　43.在竞争的社会里，穷人的机会比富人的机会所受到的限制要多得多，这一事实丝毫也不影响另一事实的存在，那就是在这种社会里的穷人比在另一不同类型的社会里拥有很大的物质享受的人要自由得多。
	　　44.私有财产制度是给人以有限的自由与平等的主要因素之一，而马克思则希望通过消除这个制度来给与人们以无限的自由与平等。奇怪得很，马克思是第一个看到这一点的。是他告诉我们:回顾以往，私人资本主义连同其自由市场的发展成了我们一切民主自由的发展的先决条件。他从未想到，向前瞻望，如果是他所说的那样，那些其它的自由，恐怕就会随着自由市场的取消而消逝。
	　　45.我们已经见到了，各种经济现象之间密切的相互依存使我们不容易使计划恰好停止在我们所希望的限度内，并且市场的自由活动所受的阻碍一旦超过了一定的程度，计划者就被迫将管制范围加以扩展，直到它变得无所不包为止。
	　　46.社会主义所允诺的不是绝对的平等，而是一种更加公平、更加平等的分配。人们认真想要达到的唯一目标，并不是绝对意义的平等，而只是“较大的平等”而已。
	　　47.可以默认一种像平等规律那样的固定规律，并且，也可以默认偶然性或客观必然性;但由一小撮的人来衡量每一个人，给与这个人的多些，那个人的少些，都全凭他们自已的爱憎与判断，这种事是不能容忍的，除非它是来自被认为是超人一等，并以超自然的恐怖为后盾的人们。
	　　48.知识不能够创造新的伦理价值标准，无论多大的学问，也不会使人们对有意识地调整一切社会关系所引起的道德问题，持相同意见。
	　　49.那些最早把儿童纳入政治组织中去，以保证他们长大成为优秀的无产者的，不是法西斯主义者，而是社会主义者。那些首先想到在党的俱乐部里把运动和竞技、足球和徒步旅行组织起来，以便其成员不妥其它观点传染的，不是法西斯主义者，而是社会主义者。那些首先主张应以敬礼的方法和称呼的形式来使党员区别于其他人的，不是法西斯主义者，而是社会主义者。那些通过人们的“小组”的组织和手段来经常地监督私人生活，创造了极权主义政党原型的人们，也就是他们。“法西斯少年组织”和“希特勒青年团”“意大利职工业余活动组织”和“德国群众业余活动组织”、政治的制服和党的军事化编制，都不过是社会主义者原已有过的制度和模仿而已。
	　　50.在一个政府是唯一的雇主的国家里，反抗就等于慢慢地饿死。 “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旧的原则，已由“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代替。 ——托洛茨基于 1937年
	　　51.经济保障这一概念与在这个领域内的许多其它用语一样，是不明确的，是含糊其词的，因此，对要求保障的普遍赞同可能是对自由的一种危险。其实，如果人们在过于绝对的意义上理解保障的话，普遍追求保障，不但不能增加自由的机会，反而构成了对自由的最严重的威胁。
	　　52.竞争经济的最后手段是诉诸法警，而计划经济的最后制裁则诉诸绞刑官，这句话说得很好。
	　　53.在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残酷剥削中，从来没有哪种剥削比一个较不幸的生产者集团中的成员从一个基础稳固的集团那里受到的剥削更恶劣、更残酷的了，而这是对竞争进行“调节”所造成的。很少有什么口号比“稳定”特定价格(或工资)的理想为害更大了，因它在稳定一部分人的收入的同时，却使其余的人的地位越来越不稳定。
	　　54.本杰明·富兰克林:“那些愿意放弃基本自由来换得少许暂时保障的人，既不配得到自由，也不配得到保障”。
	　　55.所有权力都易腐化，绝对的权力则绝对地会腐化。 ——阿克顿勋爵
	　　56.罗素说得好，想按照一个单一的计划来组织社会生活的那种愿望本身基本上来自一种对权力的要求。
	　　57.把权力分裂或分散开来就一定会减少它的绝对量，而竞争制度就是旨在用分散权力的办法来把人用来支配人的权力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唯一制度。
	　　58.所谓经济权力，虽然它可能成为强制的一种工具，但它在私人手中时，决不是排他性的或完整的权力，决不是支配一个人的全部生活的权力。但是如果把它集中起来作为政治权力的一个工具，它所造成的依附性就与奴隶制度没有什么区别了。
	　　59.不管他们愿意与否、他们都得做这些事情;不喜欢掌握和运用权力的人能够当权的可能性，是和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人在一个奴隶种植园里担任监工的工作的可能性是一样的。
	　　60.思想的国有化到处都是与工业的国有化并驾齐驱的，这是值得玩味的。 ——E·H·卡尔
	　　61.社会计划所指向的目标，是一个单一的目标体系，要使每个人为这个单一体系服务的最有效方法，就是使每个人都相信那些目标。要使一个极权主义制度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强迫每个人为同样的目标而工作，还是不够的。重要的是，人们应当把它们看成是他们自己的目标。
	　　62.要使人民承认他们要为之服务的这些价值标准的正确性，最有效的方法是说服他们相信这些价值标准的确是和他们，或者说，至少是和他们当中的最优秀者一直所持有的价值标准相同的，只不过它们在以往没有得到应有的理解和认识罢了。
	　　63.科学一旦不能为真理而必然只为一个阶级、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的利益服务的时候，争辩和讨论的唯一任务就是辩护和更进一步传播那些用以指导整个社会生活的信仰，正像纳粹的司法部长所作的解释那样，每一个新的科学理论必须问它自己一个问题，就是:“我是不是为了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而服务于国家社会主义的？”
	　　64.当权力本身在组织化的伪装下出现时，它会使其过人的魔力发展到足以将自由人民的社会转变成极权主义国家的程度。 ——《泰晤士报》
	　　65.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旨在反对垄断者的措施在事实上却只有助于加强垄断的权力。对垄断利润的每一次袭击，不管它是为了个别集团还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都容易产生新的既得利益，它又反过来会助于垄断的扩张。
	　　66.私人垄断很少是完全的垄断，更难长时期地存在下去，或者私人垄断通常不能忽视潜在的竞争。而国家的垄断则是一个受到国家保护的垄断——保护它不致受到潜在的竞争和有效批评。这在许多场合下就意味着，一个暂时性的垄断获得了一种总是保障其地位的权力，也就是一种差不多一定要被利用的权力。
	　　67.反对政府主要目标的大多数人竟然奴役本该自由的人，这是否公正或合理呢?毫无疑问，如果使用强力的话，少数人迫使多数人保留少数人所享有的自由，这对于多数人来说是无可非议的，而且比多数人为了满足自己的低级趣味，以最有害的方式迫使少数人与他们同为奴隶要更为公平。那些只寻求自己的正当自由的人，只要他们有权力而且起而反对的人数绝对不足以推翻它，那么他们总是有权利获得这一自由。 ——约翰·弥尔顿
	　　68.我们这一代人突出的特点并不是我们对物质福利有任何反感，甚或对它的欲望有所收敛，而是相反，我们拒绝承认任何障碍、任何可能有碍欲望之满足的与其它目标的冲突。
	　　69.有些人争辩说，我们己经以令人惊骇的程度学会了如何驾驭自然力量，但可惜的是，我们在如何成功地利用社会合作的可能性这一方面是落后了。如果此话就此打住，那么它是相当对头的。但是，如果他们继续作出对比并且争辩说，我们必须像学会如何驾驭自然力量那样学会如何驾驭社会力量，那他们就错了。这不仅是一条通向极权主义的道路，而且是一条通向我们文明的毁灭的道路，一条必然阻碍未来进步的道路。
	　　70.联邦原则是使各个民族能够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国际秩序、而对他们合理的独立愿望并不加以非分遏止的唯一形式。
	　　71.实际上，联邦制的主要优点之一，便是它能够这样来设计:使得大多数有害的计划难于实现，而同时却给值得期望的计划大开方便之门。
	　　72.如果都由一个大得远非一般人所能测度或理解的组织所独揽一切权力和作出大多数重要决定，我们将丝毫不能维护和培育民主。
	　　73.如果我们能够创造一个适合于小国生存的世界，那对我们大家都有好处。
	　　74.只有在一种既保证某些规章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又保证有权执行这些规章的主管当局不把它们用于任何其它目的的真正的法律制度内，小国才能像在国内场合那样在国际事务方面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75.联邦制组织原则只须善为运用，确能成为对世界上某些最为棘手的问题的最好解决办法。
	　　76.在还没有领悟到我们做过了许多蠢事这一点之前，我们将不会变得更为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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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misterrain.blogsome.com/2005/03/09/hayeke/</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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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科学家谈交友规律:一生交友4百 保持联系不足40(转)</title>
		<description>	一个人一生交400多个朋友，但保持联系的不足40人——
	俗话说，你不能选择家人，但可以选择朋友。所以一个正常的自然人，或多或少都会有朋友，朋友成为他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人。然而，其中有多少是知心好友，又有多少只不过是熟人？你敢肯定朋友也会像你喜欢他们那样喜欢你吗？如果几年不联系，这些朋友还会把你视为朋友吗？近日，英国《卫报》对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报道。
	人类学家认为，人类的交友现象具有跨文化的相似性。
	人们为什么对友谊看得如此重要？人类学家发现，朋友在我们的社会中被赋予了一个特殊的地位。家庭我们不能改变，邻居让我们心烦意乱，同事又不得忍受，只有朋友被认为是我们生活中可以自由选择的一部分。其他关系我们基本上无法控制，朋友关系则在我们的掌握之中。
	人类学家很早就了解到，世界上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从亚马逊流域的猎人兼采集者，到非洲的牧人———都拥有类似的社会模式。例如，人们都按照若干层“圈子”来组织自己的人际关系：最近的圈子被称作“死党”，他们称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在最紧要的关头，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只要他们认为应该帮你，就会拉你一把。在真正的朋友以外的圈子是有某种“特殊联系”的意气相投者，这类人你也以朋友相称，可是由于接触得不是很频繁，在你的内心深处，他们其实称不上真正的朋友。最外面的圈子人数更多，联系也更为松散。
	一些人类学家分析认为，不管你处在哪一种文化中，你都被“三个圈子”包围着，于是人类的交友现象出现了跨文化的相似性，其原因在于，进化将社交网络固化在我们的大脑中。但由于人类学家的惯例是某段时间只关注某种文化，因此在此之前，人类学家提出的理论难以找到有说服力的证据支撑。
	尽管各种文化里的社交圈规模杂乱无章，但仍有一个相同的交友规律。
	为了对全球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之下的交友现象客观、全面地进行比较，英国利物浦大学的生物人类学家罗宾·敦巴尔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物理学家迪迭尔·索尼蒂带领一个研究小组，对从世界各地搜集的61项有关社交网络的人类学成果进行了综合研究。
	刚开始，当研究人员采用了一种处理分形系统(在分形系统中，模型以不同比例进行折叠)的数学方法后，他们惊讶地发现了这样一个交友规律：外层社交圈所包含的人数比与之相邻的内层社交圈多了3倍。
	最近，敦巴尔小组在《伦敦皇家学会学报》上发表了这一研究结果。敦巴尔承认，这个发现当然令人兴奋，毕竟在此之前，没有哪位人类学家得出过类似的结论，但他们不会因此忘乎所以，因为他们的发现提出的问题远远超过给出的答案。研究人员推断：“这种比例肯定具有进化意义”。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人类学家艾伦·约翰逊认为，敦巴尔等人得出了大脑为构建社交网络提供了物质基础的结论，此项研究很有说服力。可是，在另一个层面上，交友一事看似简单，其实不然。虽然友谊是那些喜欢互相陪伴的人的纽带，但进一步研究就会发现，人们对朋友的看法可谓千差万别。
	关于朋友，一个很清楚的现实是，人们珍视友情，寻求友情，但在许多人的生活中，他们仍对友情困惑、犹豫、失望。有人说，长久的友情改变了他的生活，从某种程度上友情比婚姻还重要；但也有人说，友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你总是可以将老友抛弃，老朋友走了，新朋友会来。一位女人说，她会为朋友献出生命；一位更年轻的女人会说，她交朋友都非常实际，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轻松。
	一般说来，我们每个人大约拥有30位朋友，其中有6个被我们视为密友。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对拥有朋友感到自豪，很高兴他们选择了我们，我们选择了他们。我们都宁愿相信朋友身上折射出一些重要现实：我们是怎样的人。但交友并不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行为，倒更像是买房子。我们买房子首先要考虑能否买得起，市场如何，反复无常的主人是否会接受我们出的价。交友也如此，我们只能从我们遇到的人中选择我们的朋友。
	人类学家最新得出的结论是，一般说来，我们每个人大约拥有30位朋友，其中有6个被我们视为密友。在一生当中，我们交的朋友可能达到400个，但保持联系的不到10%。虽然60%的人宣称友情比职业、金钱或家人更重要，但其他研究显示，男人拥有的朋友数量比女人拥有的朋友数量少，中产阶层的朋友比工薪阶层多。
	其实，我们对友情的了解都建立在推测之上，我们并不清楚朋友究竟看上了我们什么，我们可能非常喜欢他们，但不知道他们是否也愿意与我们建立更密切的关系。所以，有时候我们会让友情吓一大跳。
	英国作家爱德华表示，他出了一本书，在社会上引起轰动，两年多来，他成为人们追捧的对象，与那些过去他希望交但一直没有机会交的人交上了朋友，他认为自己挤进了一个新圈子，并为此而高兴。可是，现在他的书没人提了，他也很长时间没有收到朋友们的请柬了，连圣诞贺卡都收不到。这让他非常震憾：他的性格和才华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别人怎么对他不感兴趣了呢？
	有证据显示，拥有朋友的人比没有朋友的人更长寿，更快乐。
	生物人类学家提醒说，如果你的朋友是一位争强好胜的人，如果他对权力、金钱充满渴望，那么他的价值观很有可能影响到他们的私生活，包括友情。了解到这一点，当你的朋友在你遇到麻烦的时候，突然像水一样流走了，你就不会感到很吃惊了。研究发现，对友情很少失望的人要么是因为他们的友情没有经受过任何考验，要么是因为他们对朋友的概念有着非常清楚的理解。还有一种人属于知足者常乐型，他们交朋友只是为了隔三差五地一起喝一杯或聊聊天，一起踢场球，决不苛求从朋友那里得到更多的东西。人需要朋友，尤其在晚婚晚育成为时尚的今天，等你做祖父时，你可能已经70岁了，家庭成员减少，空闲时间增多，我们就更觉得被他人珍视的重要。而朋友可能会填补这个空白，前提是我们必需掌握交友的技巧。交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朋友不能用契约来约束，人又是难以预测的动物。尽管如此，我们仍然需要玩交友游戏，有证据显示，拥有朋友的人比没有朋友的人更长寿，更快乐。正如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所说：“生活幸福得益于人类的智慧，而人类最大的智慧是拥有朋友。没有朋友，只知道吃喝，那是虎狼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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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misterrain.blogsome.com/2005/03/04/friend/</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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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王安石不愿看到的结局：改革为什么会帮了腐败的忙?(转)</title>
		<description>	一 改革迫在眉睫
	公元1067年，是一个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的年份。这一年正月，三十六岁的宋英宗病逝，法定的接班人皇太子赵顼（音须）承嗣大统当了皇帝，是为宋神宗。当然，神宗是他的庙号，死了以后才叫的。在世的时候，我们大约只能唤他一声“当今圣上”。
	神宗是北宋王朝的第六任皇帝，前面五任是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真宗赵恒、仁宗赵祯和英宗赵曙。此后，则还有三任皇帝，即哲宗赵煦、徽宗赵佶和钦宗赵桓。这时，北宋王朝已过去108年，算是步入中年，而新皇帝却很年轻。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出生的赵顼，此刻正好二十岁。年轻人血气方刚，总是想做些事情的，宋神宗也不例外。
	于是，便有了著名的“熙宁变法”。
	变法是宋神宗“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头一把。因为它是从赵顼登基的第二年即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开始的，因此叫“熙宁变法”。后面的两把火，则是元丰年间的“改制”（改革官制和兵制）和“用兵”（进攻西夏）。看来赵顼这哥们确实是一个很想有所作为的年轻人，只不过他的作为似乎效果都不怎么好。变法是一再受阻，节节败退，对西夏用兵更是次次惨败，因此赵顼死后得到的庙号竟是“神宗”。据谥法，“民无能名曰神”，也就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意思。历史上叫做“神宗”的，还有一位明代的万历皇帝朱翊钧。但万历皇帝是在位四十多年不理朝政，什么事情都不做的，竟然和这位独断专任大刀阔斧的赵顼享用同一个庙号，这也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宋神宗的变法，倒也不是自寻烦恼，无事生非，为政绩而政绩。变法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说是有远见卓识的。我们知道，一个成熟的王朝，如果顺顺当当地延续了上百年，那就几乎一定会出问题。因为历代王朝实行的政治制度，即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其合理性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成员普遍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的。正因为普遍贫穷落后，这才不但需要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且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实体（朝廷）或权力象征（皇帝）。一旦富裕起来（不贫穷），强盛起来（不落后），或贫富拉开差距（贫穷落后不普遍），王朝发展成超级大帝国（突破规模），麻烦也就接踵而至。《宋史·食货志》说：“承平既久，户口岁增。兵籍益广，吏员益众。佛老外国，耗蠹中土。县官之费，数倍于昔。百姓亦稍纵侈，而上下始困于财矣！”也就是说，和平安定的时间长了，人口就会大幅度增长，开支也会大幅度增长。一是军队越来越庞大，二是官场越来越臃肿，三是宗教越来越兴盛，这些都要增加费用。何况富裕起来以后，要求也不同于前。不但官员的排场越来越大，就连民众的生活也渐渐奢侈，财政岂能不成问题？
	与此相反，行政的效率则越来越低，国家的活力也越来越少。因为承平日久，忧患全无。朝野上下，慵懒疲软，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熙宁年间的情况便正是如此。五个宰相副宰相，除王安石生气勃勃外，曾公亮老气横秋，富弼称病求退，唐介不久辞世，赵捊锌嗔�欤�比朔泶趟嫡馕甯鋈烁蘸檬巧�喜∷揽唷Ｕ庵帜浩�脸恋淖纯觯�⒎谴笏翁赜校�涫狄彩撬�小鞍倌昀系辍钡耐ú　?
	因此每到王朝的鼎盛时期，动乱的烽烟便已悄然升起，帝国的丧钟也已悄然响起，只是大家看不见也听不见。他们看见听见的，是形势大好，是歌舞升平，是“云里帝城双凤阙，雨中春树万人家”，是“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但等到“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时，就后悔莫及了。大唐便是这样。
	宋神宗显然不愿意看到这种结局。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清人赵翼《廿二史扎记》引卢策所言，宋仁宗皇祐年间，国家财政收入三千九百万，支出一千三百万，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四千四百万，支出八百八十万，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宁年间，收入虽达五千零六十万，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万，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说来，赵顼的国库，岂不等于是空的？
	支出增长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货志》的说法，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辽夏威胁，长期作战，岁费弥加。这一条其实包括两项，即“军费”和“岁费”。所谓“岁费”，就是大宋每年送给辽国和西夏用来购买和平的钱。这些钱，不但年年要给，而且不断增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除非能把辽国和西夏灭了。不过宋王朝显然没有这个能耐，不被他们灭掉就是万幸。但买来的和平并不可靠，所以军费和岁费一样，也是有增无减。
	二是募兵益广，宗室蕃衍，吏员岁增。这同样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你不可能不让人口增长，更不能不让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们生儿育女。于是只好相应增加管理的人员和机构，增加职务和官位。结果“禄廪奉赐，从而增广”。
	其三就是制度问题了。宋代实行的，是中书、枢密、三司各自为政的制度。中书就是中书省，管行政；枢密就是枢密院，管军事；三司就是户部、度支、盐铁，管财政。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间，谏官范镇就看出了这个制度的问题。范镇上疏说：“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结果，国库早已空虚，枢密院却还在招兵买马（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贫穷，财政部还在横征暴敛（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省知道民众的情况，却无法制止枢密院的征兵和财政部的聚敛。当然没有办法的。因为这种制度，原本就是为了削减相权加强皇权，哪个皇帝肯改？
	实际上，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本身就有问题。从皇祐到熙宁，不过二十年光景，财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当时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哪有这样的速度？显而易见是加重人民负担所致。支出的增长速度就更成问题，竟达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里还能支持得住？
	何况神宗还是个志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于对辽国和西夏的屈辱退让，焦心于国家的财政紧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王朝振作强大起来。他多次对臣僚说：“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说“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问题是，到哪里去找既敢于改革又善于理财的人呢？
	他想到了王安石。
	二 时势造英雄
	王安石也是一个志向非凡的人。
	王安石天资聪慧，博学多才，读书过目不忘，作文动笔如飞。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和满腹经纶，他在二十二岁那年，即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从此踏上仕途。与众不同的是，少年得志的他，既没有得意忘形，也没有飞黄腾达，更没有上蹿下跳结交权贵，为自己谋取高位。从宋仁宗庆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二十五年间王安石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宋史·王安石传》说他“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这个志向和这些思考曾促使他给仁宗皇帝上过万言书。史家认为，这份万言书其实就是他后来实施变法的纲领性文件（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万言书交上去以后就没有了下文。王安石明白，改革时机未到。于是，他一次次谢绝了朝廷的任命，继续在地方官任上韬光养晦，并种他的试验田。王安石谢绝这些任命也并不容易。因为当时的舆论，是“以金陵（即王安石）不做执政为屈”。朝廷也屡屡“欲俾以美官”，只怕他不肯接受（惟患其不就也）。有一次，官府派人将委任状送上门去，王安石照例不肯接受，送信人只好跪下来求他。王安石躲进厕所里，送信人则将委任状放在桌上就走，却又被王安石追上退还。在王安石看来，做不做官，以及做什么官，都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能不能做事。如果在朝廷做大官而不能做事，那就宁肯在地方上做一个能做事的小官。
	在宋神宗承继大统之前，王安石确实更愿意做地方官。他考中进士以后，曾分配到淮南当判官。照规矩，任期期满后，可以通过提交论文的方式，在京师谋一个体面的官职（许献文求试馆职）。王安石却不这样做（安石独否），又调任鄞县当县长。在鄞县任上，他“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实实在在地为民办事。更重要的是，他还“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这其实就是他后来变法的预演了。这样一来，当改革变法时机成熟时，王安石就已经有了足够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准备。
	正因为如此，当王安石与宋神宗君臣相遇时，他就能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谈了。熙宁元年四月，神宗问王安石，要治国，何为先？王答：“择术为先”。神宗又问，你看唐太宗怎么样？这时，身为翰林学士的王安石居然回答说，要做就做尧、舜，做什么唐太宗呢？这当然很对神宗的胃口。不过这时神宗还很犹豫。他还要继续考察，看看这个口出狂言的中年人究竟是不是自己寻觅已久的人选。直到王安石已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熙宁二年，在君臣双方一次金殿对策后，宋神宗才下定决心，锐意革新，厉行变法，并由王安石来主持这项工作。
	神宗的决策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道理之一，就是王安石志虽大而才不疏。在这次金殿对策时，神宗曾问王安石，说大家都说你只懂理论（但知经术），不懂实践（不晓世务），是不是这样？王安石回答说，理论原本就是指导实践的（经术正所以经世务）。只因为后世所谓理论家都是庸人，这才弄得大家都以为理论不能用于实践了。这很在理，也是实情，但神宗仍不放心，又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至此，君臣二人的思想完全取得了一致。宋神宗圣意已定：改革变法，非君莫属。王安石也当仁不让：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王安石没有说假话。只要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不难看出他的新法不但有道理，而且也是可行的。王安石的新法可分为四类。一是救济农村的，如青苗法、水利法；二是治理财政的，如方田法、均税法；三是二者兼顾的，如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四是整饬军备的，如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这些新法，如果不走样地得到实行，神宗皇帝朝思暮想的富国强兵、重振朝纲，就不再是梦想。
	就说免役法。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税收（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便以其劳力代之。但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钱（赋税），还要出力（徭役），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的力役，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人民群众自然也就不胜其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在于，正如《宋史·食货志》所说，“役有轻重劳逸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伪滋生”。有钱有势的缙绅人家服轻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负担全部落在孤苦无告的贫民身上。这些人平时都有终日忙碌的生产劳动，服役太多，则生计无着。于是，为了规避重役，一般民众“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怕评为大户人家）；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怕评为人多之户）”。他们“或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单丁免役）”；甚至铤而走险，“不得已而为盗贼”。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寺观出一半，叫“助役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所以，后来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时，就连所谓“旧党”中人也不以为然。苏轼就说，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也说，差役一事，应当缓行。可见此法是得人心的。
	其实免役法是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当然，治本之法是彻底免除力役。但这并不可能做到，而能够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钱代服劳役，我们已经不得不惊叹王安石观念的超前了。因为这种办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类似于今天的“货币化分房”，只不过两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
	看来，王安石的变法方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相当科学，而且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最高当局的决心也很大，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变法领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未几，均输、青苗、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保甲、保马诸法相继出台，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逆的重大改革运动在全国铺开。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没有想到，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败涂地。
	三 针锋相对
	反对变法的头号人物是司马光。
	司马光也不是等闲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简朴，司马光不喜奢靡（闻喜宴独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马光学富五车（著有《资治通鉴》）；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马光忧国忧民；王安石勇于任事，司马光敢于直言；王安石上过万言书，司马光也上过“三扎子”（一论君德，二论御臣，三论拣军）。可见司马光和王安石一样，也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还有一点也很相同，即他们都不是空头理论家，也都不是书呆子。在处理具体政治事务时，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来。宋仁宗宝元年间，枢密副使庞籍出知并州，任司马光为通判。当时，河西良田常常为西夏蚕食，并构成对河东的威胁。司马光便建议在麟州筑堡防御，同时招募农民耕种这些良田。这样，不但无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国家的边防也得到了加强。种地的农民多了，粮价就会下跌，这又能平抑河东的物价，也免得要从远处运送军粮，正可谓一箭四雕。这样一种“屯垦戍边”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比美的。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两个相对抗，那可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但这只是就所谓新旧两党的领袖人物而言。要说他们的“党羽”，就不成比例了。王安石这边多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干将吕惠卿就是。吕惠卿是王安石着力培养提拔的人，变法伊始就在“制置三司条例司”担任实际工作，是这个“国家体改委”的“常委”甚至“常务副主任”，以后又和另一个新党重要人物韩绛并为王安石的“哼哈二将”，时人称韩绛为新法的“传法沙门”，称吕惠卿为新法的“护法善神”。但就是这个吕惠卿，为了自己能够大权独揽，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烦时落井下石，诬陷王安石参与谋反。可惜这个罪名实在太过荒谬，因此王安石罢相以后又恢复了相位。吕惠卿贼心不死，又将王安石写给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抛出。写这些信的时候，王安石出于对吕惠卿的信任，写了“不要让皇上知道”（无使上知）的字样。这是有欺君嫌疑的，比胡风的那些私人信件性质还严重。王安石知道自己在京城呆不下去了，于是辞去官职，并从此告别政坛。这个吕惠卿，难道不是小人？
	旧党这边却是人才济济。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个个都是重量级人物。其余如文彦博、韩琦、范纯仁，亦均为一时之选。更重要的是，他们原本也都是改革派。比如枢密使文彦博，就曾与司马光的恩师庞籍一起冒死进行过军事制度的改革；韩琦则和范纯仁的父亲范仲淹一起，在宋仁宗庆历年间实行过“新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范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变法的前奏。事实上正如南宋陈亮所言，那个时期的名士们“常患法之不变”，没有什么人是保守派。只不过，王安石一当政，他们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那么，原本同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旧两党，他们分歧究竟在哪里呢？
	在动机与效果。
	王安石是一个动机至上主义者。在他看来，只要有一个好的动机，并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效果。因此，面对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诘难，王安石咬紧牙关不松口：“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义”。王安石甚至扬言：“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气壮，他信心百倍，他无所畏惧。
	的确，王安石的变法具有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的特征。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的意见，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么民意民心之类，就更加无足挂齿！即便民众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这些成本是必须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王安石的一意孤行弄得他众叛亲离。朝中那些大臣，有的原本是他的靠山，如韩维、吕公著；有的原本是他的荐主，如文彦博、欧阳修；有的原本是他的领导，如富弼、韩琦；有的原本是他的朋友，如范镇、司马光。但因为不同意他的一些做法，便被他全部赶出朝廷（悉排斥不遗力）。司马光出于朋友情份，三次写信予以劝谏，希望他能听听不同意见，王安石则是看见一条驳一条。如此执迷不悟，司马光只好和他分道扬镳。
	前面说过，司马光他们原本也是改革派，只不过和王安石相比，他们更看重效果而已。实际上北宋时期的旧党和晚清时期的徐桐、刚毅之流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语。后者是真正的腐朽愚昧，前者却是明白人。正因为是明白人，就不能只图一时痛快，不考虑实际效果。可以肯定的说，对于帝国和王朝的弊病，司马光比王安石看得更清楚，更透彻。这是他主张渐进式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要以为变法就好。有好的变法，有不好的变法。前者催生国富民强，后者导致国破家亡；而一种改革究竟是好是坏，也不能看动机，只能看效果。
	然而王安石变法的效果实在是不佳，甚至与他的初衷背道而驰。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国强，结果却是民怨沸腾，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情。就连一个被王安石奖掖提拔的看守城门的小官郑侠，也在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天子御览。郑侠同时还附了一道奏疏，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实在是忍无可忍。因此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而且郑侠还赌咒发誓，说如果废除新法之后十日之内不下雨，请将臣斩首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
	这一事件让神宗大为震惊。据说他观图以后心如刀绞，一夜不眠，两宫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声泪俱下地说“安石乱天下”。这不能不让皇帝动心。毕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个月，难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于是下诏暂停青苗、免税、方田、保甲八项新法。诏下三日之后，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这当然未免太有戏剧性，因此只能视为小说家言，姑妄听之。但王安石变法的不得人心却是事实，最后背着扰民和聚敛的恶名走向惨败也是必然。但这种结果，又实在未免太具悲剧性，不但宋神宗和王安石想不通，我们也想不通。
	那么，事情为什么会是这样？难道他的新法真有问题？
	并非如此。
	四 事与愿违
	熙宁变法的失败，宋神宗和王安石无疑都有责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王安石则太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但就事论事，就法论法，这些新法本身却并无大错。它们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农民作想的。这次变法，不该是这个结果。
	就说“青苗法”。
	平心而论，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一种了。我们知道，一年当中，农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黄不接”。但换一个角度看，这时农民又其实是有钱有粮的。这个“钱粮”，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兑现”而已。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是一种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担保，是一种“抵押贷款”。当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农民就只好卖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谓“青苗法”，说白了，就是由国家替代富户来发放这种“抵押贷款”，即在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贷款，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所定的利息，自然较富户为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摧兼并，济贫乏”，既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也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当然是两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们看来，农民向官府借贷，总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剥削）；农民向官府还贷，也总比还给地主好。还给地主，肥了私人；还给官府，富了国家。农民没有增加负担，国家却增加了收入，这难道不是好办法？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谷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黄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黄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不贷是不行的，因为贷款已然“立法”。你不贷款，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们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革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扫黄，他们就收扫黄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
	何况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是一个常数。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段，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主张渐进式改革甚至暂不改革的原因之一。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显然，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更不是技术问题。因此改革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甚至在我们看来，这些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像王安石那样蛮干，岂有不失败的道理？
	五 成败与道德无关
	变法的失败是王安石万万没有想到的。
	平心而论，王安石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既有热情又有头脑的改革者之一。为了改革，他殚精竭虑恪尽职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众叛亲离，而且搭上了爱子的性命（因吕惠卿故发病而死）。何况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虑且利国利民的。保守派执政以后，新法接连被废，辞官在家的王安石闻讯均默然无语。直到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废除免役法的消息传到江宁，他才愕然说道：也罢到这个么？创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时神宗已去世）讨论了两年之久，实在是已经考虑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势已去，无可挽回，谁也帮不上他的忙。一个月后，王安石忧病而死。
	一代伟人抱憾而终，但他的影响却并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得耐人寻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后世议论最多也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这说明改革确实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们的生前名誉，身后是非。
	争论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
	道德的谴责在变法之初就开始了。早在司马光之前，御史中丞（相当于部长级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吕诲就曾上疏弹劾王安石，说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监察部干部）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这种谴责甚至发展为人身攻击。比如苏洵就专门写了《辨奸论》一文，指桑骂槐地说现在有的人（实指王安石）嘴上讲着孔子老子的话（口诵孔老之言），好像做着伯夷叔齐的事（身履夷齐之事），为人处世却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虏之衣），吃猪狗饭（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个囚犯（囚首丧面），居然还恬不知耻地高谈阔论（而谈诗书）。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大奸匿”？尽管这篇文章未必就是苏洵所作，但它代表了当时一部分人对王安石的厌恶，却是事实。
	当然，诸如此类的道德攻击从来就不会只是单方面的。王安石同样攻击司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谏诤）之名，内怀附下（收买人心）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这就无异于说司马光两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马了。因此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事实上，王安石固然被说成“大奸大恶”而且“人神共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党”（韩绛、吕惠卿等）则被称作“熙丰小人”（熙宁和元丰都是王安石当朝时的年号），但司马光等人在失势以后也被说成是“元祐奸党”（元祐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的年号），而且人数多达120人（以后又扩大到309人）。他们的姓名被镌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国州县，以便军民人等明辨忠邪。至于先前被骂得狗血喷头的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以外的第三个圣人。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们的个人品质，用当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都是过得硬的。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历史上唯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这里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两人毕竟长期政见不和，苏东坡也毕竟是因攻击新政而罹祸的，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这岂是小人之所作为？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在家乡舔舐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为苏轼说话，就不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风亮节了。
	司马光也有着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只反对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为人，反倒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王安石去世后，卧病在床的司马光更建议朝廷厚加赠恤。司马光说：“介甫无他，但执拗耳！赠恤之典，宜厚大哉。”这应该说是实事求是的。苏东坡则不但在王安石落难之后写诗给他，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拟的敕书中，高度评价自己的这位政敌，说正因为天意要托付“非常之大事”，才产生王安石这样的“希世之异人”，并称他“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这又岂是小人之所作为？
	事实上，在我看来，敌对双方的如此相处，不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我读书不多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宋，才能做到这一点。东汉的党锢，晚唐的党争，明末阉党与东林党人的斗争，可都是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
	这无疑与宋代的政策有关。大宋王朝自建国之日起，便实行优待士大夫的基本国策，官俸之高又居历代之首，因此士大夫们的日子大都过得十分滋润，无论在朝在野，在京师在州县，都优容闲适，自得其乐（否则欧阳修岂能写得出《醉翁亭记》）。做官之余，还能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做学问有闲暇或有余便去做官，做官有闲暇或有余便做学问）的说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适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堪称“精神贵族”的士大夫阶层。既然是“精神贵族”，自然“费厄泼赖”。同样，既然是“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则不难人才辈出，并惺惺相惜，因敬畏学术而敬重对方。因此，一个有着自己独特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相对独立于政治的知识分子阶层，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识分子丧失独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贵族，并由此产生道德的堕落，政治文明就会成为稀有之物。
	可惜当时的体制未能为这种政治文明提供一个制度平台。正如王桐龄先生《中国史》第三编第七章所言：“彼时之京师，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馀地也。”的确，大宋王朝如果实行的是共和制度，王安石上台，司马光在野相助，司马光执政，王安石善意监督，那么，变法也好，或者别的什么政策也好，又岂能是前面所说的那种结果？
	实际上，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既非如反对派所说是因为“小人乱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说是因为“小人坏法”，而是因为缺少相应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环境。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来看看王安石的新法。
	六 改革为什么会帮了腐败的忙
	前面说过，王安石许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两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输法也一样。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一个名叫魏继宗的平民上书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户奸商便趁机进行控制，牟取暴利，吃亏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来管理市场，物价低时增价收购，物价高时减价出售，则“商旅以通，国用以足”。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体办法，是由朝廷设立“市易司”，拨款一百万贯为本，控制商业贸易。这个办法，和常平法一样，也是动用国家力量来平抑物价。当然“市易司”也不是专做亏本生意，也是要赢利的，只不过并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说富户奸商一文钱买进二文钱卖出，“市易司”则一文钱买进一文半卖出。赢利虽不算多，也能充盈国库。再加上官府财大气粗，控制了市场，物价的波动就不会太大。
	均输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们知道，在王朝时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运送财物，以供国家必要之需，这就是所谓“输”。输送的品种和数量，当然也都有一定之规。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个地方，有时年成好，有时不好；同一种东西，有的地方贵，有的地方不贵。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办法，则不管丰年灾年，价贵价贱，输送的品种和数量都不准改变，当然并不合理。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发运”为“均输”，即拨款五百万贯（另加三百万石米）为本，由朝廷任命的“发运使”来统筹上供之事，以便“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也就是哪里的东西便宜就在哪里购买。国库里面剩余的物资，则由“发运使”卖到物价高的地区去。这样两头都有差价，多出来的钱，就成为国家财政的又一项收入。
	这个办法，也可以说就是变“地方贡奉”为“中央采购”，观念也够超前的。但这样一来，所谓“发运使衙门”就变成了一家最大的国营企业，而且是垄断企业了。其实青苗、市易两法的问题也正在于此。青苗法是衙门做银行，市易法则是衙门做商店，兼做银行。因为“市易司”不但做买卖，还兼做贷款。商人以产业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钱或赊物，年息二分。于是市易司和发运使衙门，还有发放青苗贷款的州府县府，便都既是衙门，又是企业（公司或银行）。
	我们现在几乎每个中国人都知道，政府部门办企业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何况王安石的办法还不是政府部门办企业，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结果自然只能是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当时代理开封府推官的苏轼就说均输法弊端甚多：“簿书廪禄，为费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此其二。于是，“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因此他断言：朝廷只怕连本钱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获”，也不会比向商人征税来得多。
	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们比谁都清楚“官倒”是怎么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国企）采购是怎么回事。那可真是不买对的，只买贵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没有回扣不买（非贿不行）。所以官方采购贵于民间采购，也就不足为奇。至于官方经商，就更是有百弊无一利。事实上所谓“市易司”，后来就变成了最大的投机倒把商。他们的任务，原本是购买滞销商品，但实际上却专门抢购紧俏物资。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完成朝廷下达的利润指标，也才能从中渔利，中饱私囊。显然，在这一点上，所谓“保守派”的意见其实是对的：商业贸易只能是民间的事。官方经商，必定祸国殃民。
	青苗法的问题同样如此。青苗法不是办法不好，而是不该由官方贷款。不难设想，当时如果有多家可以竞争的商业银行来发放贷款，又有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来解决经济纠纷，朝廷不过进行宏观控制（比如规定利息不得超过二分），则青苗法的实施就决不会弄得天下汹汹，民怨沸腾，贪官污吏也就无法将改革变成腐败的良机。
	其实，不但贷款，而且税收也可以照此办理。中国历代王朝即便实行低税制度，但因人口众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观。这些税收有银钱，也有实物，但取之于民，却未必能够用之于民，甚至未必能够用之于朝廷。西汉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铜钱，积累到几百万万，串钱的绳子腐烂，散钱遍地无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粮食，新旧累积，无处堆放，只好任其霉变。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国强兵，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段，又再造库房堆积。如此之多的货币，如果交给银行打理，岂不是更可富国？如此之多的粮绢，如果投放市场流通，岂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现问题，即交由法庭审理，岂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这完全不可能。因为多家竞争的商业银行和独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只能是商业社会的产物，农业帝国是闻所未闻的，也是不可想象的。这就像朝野两党轮流坐庄、互相监督的共和制度不可想象一样。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马光，便只好变成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死对头，在既无休止又无效益的争论中同归于尽，一个戴上“熙丰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个背上“元祐奸党”的罪名被后世唾骂。
	和王安石、司马光一起同归于尽的还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没多久，就发生了“靖康之难”（公元1127年初），正所谓“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从熙宁变法，到北宋亡国，前前后后也不过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颓势，反倒加速了它的灭亡。
	其实更具悲剧性的可能还是司马光。因为王安石虽然“出师未捷身先死”，毕竟还能“长使英雄泪满襟”。司马光却只能背上“保守派”和“顽固派”的骂名，甚至被骂作“最没有头脑的人”。不错，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司马迁的《史记》确实不可同日而语，此司马也不是彼司马。但司马光决非没有头脑，甚至也未必就是“保守派”和“顽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让他作为在野党和反对派在台下对王安石进行批评和监督，不也可以纠正王安石的一些错误吗？实际上，王安石的改革如果能够稳健一些，不是也不至于弄得那样民怨沸腾吗？杜牧的《阿房宫赋》最后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同样，如果我们今天仍然只知道以政治态度（改革与否）划线，对历史和历史人物进行道德层面上的批评，却不知道将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败得失引以为戒，那才真是哀莫大焉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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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misterrain.blogsome.com/2005/02/25/bianf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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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克隆人与伦理道德(From CND)</title>
		<description>	　　　中国政府对联合国禁止任何性质克隆的宣言投反对票实在是没有什么意外，因为赞成和反对的分界线在于对人的定义。中国社科院的研究员邱仁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采访时讲得很清楚，美国等国把人和胚胎混为一谈，而邱研究员认为胚胎与人有本质的区别。这其实也是一个生命从何时开始的问题。即便是在美国，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生命开始于受孕的瞬间还是在胎儿从母体出来那一刻。邱研究员应该是赞同生命开始于胎儿离开母体以后。 
	　　　在这里并非想要讨论人的定义或者生命从何时开始这样复杂的话题，也理解为支持政府决定专家们所做的说明和解释，但要提起注意的是那些伦理专家在支持治疗性克隆技术上的毫无顾忌以及一边倒的现象，个别专家的观点甚至走向极端。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伦理学博士后李隼甚至赞成生殖性克隆，并称“当相关科学技术的发展非常成熟，人们的道德水平得到广泛提高，充分满足了‘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样的一个条件的时候，生殖性克隆作为生殖的辅助技术之一出现（就像人们逐渐接受试管婴儿一样），也会被人们欣然接受。”显然，李博士在憧憬一个只要能造出人来，什么方式都可以使用的时代。更有“创新”的是，李博士认为克隆造人是道德水平的提高。 
	　　　李博士有关克隆的伦理道德基础就是“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也许李博士还不知道的是克隆科学技术的前景包括克隆时可以去除不好的基因，造出更完美人来。那是不是只保留好的基因，甚至只要好基因的克隆人存活，有更高的道德标准？因为“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嘛。古斯巴达克人在孩子生下后按标准“验收”，过一定分量留存，不达标的就杀掉。想必李博士不会认为那是更高的道德标准。李博士可能会辩解只赞同造克隆人，而不是只要留下完美的克隆人。但李博士应该知道的是，一旦克隆人的门打开，并有不择手段造人的伦理道德为基础，许多事情就失去了控制。 
	　　　南京大学哲学与法学教授顾肃在《东方早报》发表题为“治疗性克隆人技术无碍伦理”的自由谈，试图从一个较深层次的道德伦理观念来支持治疗性克隆。顾教授写道：“任何伦理原则最终都是为了人的福祉，能够促进最大多数人幸福的伦理原则都是可以接受的。治疗性克隆人的研究恰恰符合这一原则，而把人的尊严定义过宽、主张不能动人体一点点的传统伦理，显然是从抽象的信仰或习惯思维出发，并无多少理性依据。”顾教授在文中还一并指出传统基督教和中国的传统观念的落后：“传统的基督教认为，人的身体乃上帝所赐，因而不能动其一根毫毛（中国传统的说法也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否则就是不敬。” 
	　　　顾教授的说法似乎更中庸一些，但也有两点值得商榷。 
	　　　一是“促进最大多数人幸福的伦理原则”。给多数带来幸福没错，这要看是以什么作为代价。对于相信胚胎也是生命的人来说，毁掉一个生命去挽救十个生命也是不道德的。此外，克隆造人的器官，可不是一点点的事情。那可不是“把人的尊严定义过宽、只是从抽象或习惯思维出发”，这里面有理性和伦理道德。事实上，现代的超声波技术已经非常清楚地表明胚胎不是人们过去想象那样胚胎只是胚胎。对于愿意培养神童的许多中国人，进行胎教无非是已经相信胚胎已有思想和情感。还有，为了进步并非需要抛弃所有的传统观念，中国的传统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并无什么不对。顾教授还在文中将克隆造器官与人与人之间的器官移植相比，的确是苹果和梨子的比较。区别的关键是在于克隆是在造器官，并且是从胚胎开始。 
	　　　二是顾教授还称“人类的伦理认识是不断进化的”，但伦理道德的进化是不能没有限制的。许多的规律和伦理道德是不能变的。比如，无论科技有多发展，家庭的建立和维护哪一个社会都需要的；食物链的规律是不能破坏的，疯牛病的来源就是食物链的破获。当今，全球社会都在呼吁要重视环境，不要去违背自然规律，免得给人类带来后患。其实，人体和生命的规律更比自然规律复杂许多。不管有无宗教信仰，什么样的宗教信仰，是否愿意保留传统观念，生命的奇妙和规律是不能否认的。打乱这样的规律是不是比弄出些环境污染更要当心？ 
	　　　另外，有一很有意思的现象。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也对许多普通的中国人做了民意调查。对于利用克隆胚胎获得干细胞，受调查的中国人并未如专家们那样积极支持，３９％的人讲谨慎支持，并认为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的界限难分，６％的人说不清。其实，这样的事情，普通老百姓应该比专家更有发言权。这４５％左右的人认为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的界限难以分别是极其关键的事情。这也是许多国家不愿开治疗性克隆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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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独立时代》文/杨德昌</title>
		<description>	人类真的有这么不同吗？不同道必须要对“人”作多种不同的定义？
	　　去年此时，我正在筹拍(《独立时代》)这部喜剧小品之际，国际人权组织正要在维也纳召开大会，几个亚洲国家成员，包括中国，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等国，基于文化立场不同的理由，联合要求大会修改国际人权宣言。当时这项争议引起全世界的注目——当然我也一样；甚至《时代》杂志都以此为题做了封面报道。从此，“新儒家思想”之名响彻全球，我这喜剧小品也因此急转直下，追根究底地深入这个主题。因为我发现我这个故事的一切细节，都是来自这个最核心的问题。对我而言，文化立场的不同只应该更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而非更加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猜疑及误会。
	　　对我而言，这项争议更明显地指出目前最迫切的需要：一方面，我们东方人必须努力对自己文化的特殊倾向产生反省；同时，另一方面，西方人亦需立即对我们东方文化隐晦的部分，努力做深刻的了解。由于儒教文化的勤奋纪律，造成我们这些儒教社会过去十年来惊人的经济成长及财富累积，也因此改变了一百五十年来西方与东方原有的相对关系。这是自鸦片战争及殖民主义至今，这些儒教社会首度能挟持着财大气粗的自信，向西方社会毫不留情地分庭抗礼。西方在震惊之余，只有天真无知地接受这种新局面，甚至继续纵容自己一向的无知，几到可能被东方愚弄的地步。东西双方自我反省的努力必须是相互的，没有这种双方自我检讨的努力，一切文化的交流及沟通都将毫无意义。(《独立时代》)这部电影，代表了我在东方的这一半世界里，向这交流沟通的努力付出一己之责。
	　　我们二千五百年之久的历史教育课程里，甚至近期的一些中国电影中，苦难，穷困似是我们文化中最明显的特征。在儒教教条之中，人民的富裕从来就不是一切训令的终极目标，儒教教条从道德出发，用同流，服从，纪律，个人对群体的牺牲以保障社会的和谐及团体的安全自由，极力包装中央权力核心的正常合法性。反讽的是，这些同流及纪律的素养，竟然造成了这些儒教国家这二十年间的经济奇迹及每年二位数的经济成长率。突然之间，我们被长久儒教教条训练下来的因循习性无法在儒教教条重找到任何指引我们如何去面对富裕物质生活的标准答案。在用尽了借自西方模式的既有工具(如民主政治)之后，我们不知道往前应该因循抄袭何种既有教条，来继续向前迈进。现在，也许我们能够大胆地向西方强权叫嚣要求修改人权宣言；然而，我们能够大胆的告诉自己如何走向未来吗？这种困惑已经使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细节之中浮现了隐藏已久的潜在焦虑。
	　　在我们强调整齐划一性的同流文化中，每个人最主要的生活目标就是“人缘”。若没有人缘，就可能有遭受到被别人摒弃及孤立的危险。然而，同流也暗示了一种虚伪。从小我们的教育就不断地官书我们如何做才是“正确”，任何个人独特的想象力及创意，都会遭受强大的排斥及否定，以致每个人都需要戴上假面具扮演一个别人熟悉的角色，来隐藏内心的许多感触，以免被怀疑为“与众不同”。因此，我们同时更相信别人都同样时时刻刻在装出同一副样子，隐瞒着他深藏不露的城府，使我们无法真正在群众之间建立最基本的相互信任。二千年来，假借孔老夫子之名而建立于社会全体成员之间的这种自相监视的预警系统，使中央权威有效地统治了这个幅员浩瀚的大国家。然而，问题是，如果一个文化无法自其社会成员中汲取，累积个人的智慧及反省，是无法去修正它过去的错误，无法评估它的现况，更无法远瞻它未来的需要。
	　　没有个人想象力及创意的启发，一个社会的人性绝对无法透过艺术来得到肯定。因此，儒教社会中的艺术，除了有加强肯定中央集权核心的政治合法性的功能之外，别无他图，何况中央权力才是判决“人性”为何地终极主审。因此，在我们的文化里，艺术和政治宣传之间从来就没有明显的区分。这种偏颇的现象，被儒家“天人合一”的理论伟大的图饰。换言之，一切疑虑的解答，都能在每个人周遭的大自然中寻获，简言之，这一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这种没有问题是永恒不变的。因此，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忽略所有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为此，我们也同时放弃了一切自己未来的可能性。没有了帝王，我们推出一个独裁者来取代帝王；没有了独裁者，我们找个意识形态完全相同的国会来取代独裁者；政治宣言无效了，我们用商业广告取而代之。反正，无论如何，任何不经反省，不经检讨即能维持我们原有的相同外貌及相同思想的标准答案都行。
	　　可惜，在今天生活的各个层面之中，我们所拥有的富裕，逼迫我们不得不去面对一切对切身前途的选择与判断。我们所面临的庞大挑战及困惑是不难理解的。孔老夫子若能及时投胎转世，像历史课本所述一样地来指点我们的迷津，不亦乐乎？而且我们还能借此机会问问他：这二千年来，我们是否有曲解他原意并以讹传讹地违背了他的教训？这样一来，我们也许终于可以不必只盯着别人彼此找茬，而让每个人都能自在地过自己的生活，作自己认为对自己最有益的决定。不论是在选择吃一份起司汉堡还是一碗牛肉面；还是在决定用针灸或是服用抗生素；还是投票给执政党候选人或投票给他采取同样政见立场的反对党孪生兄弟⋯⋯。
	　　你可知道中文里没有Irony这个字？也没有Frustration这个字？所幸中文还是有一个人类共同的字眼——选择，Choice！这个激发鼓励人类个体思想及智慧的字眼，是我们的文化中唯一能带给我们对未来产生希望的概念。
	　　这部电影的主题是“我们”，迄今西方尚未有缘一识的我们那最隐私的一面。(《独立时代》)这部电影谈的是我的信念，不论最后我们赋予“人”这个名词是何等地定义，我都深信我们都属于同样的人类。如果不然，我们又何必拍电影？如果我们的思想不能在共同的基础上交流，国际影展还有什么意义？
	杨德昌
写于一九九四年四月
赴坎城国际影展竞赛之前
	转载自：
《独立时代》——杨德昌的活力喜剧
作者：杨德昌
出版发行：台湾万象图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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